愛人,能愛自己所愛,也許會比較辛苦,但也是甜蜜的負擔。
而且因為有愛,所以付出比獲得更快樂不是嗎?
被愛,表面好像很幸福,可是如果有天發現自己並不那麼愛對方時
反而變成一種折磨、內疚與煎熬
當然相愛是最幸福的,但是如果熱戀期過後,有一天
突然發覺自己並非這麼愛這個人
夢醒了,愛漸冷卻,同時卻發現對方愛自己愛的要死,愛的無法沒有自己
更發現對方已經計畫娶(嫁)你時,那會有多痛苦呢?
儘管如此,又很難啟齒對這個那麼愛你的人說出殘忍的話。這樣,好痛苦不是嗎?
所以呢,我寧可選擇愛人囉!
現在對愛情的憧憬越來越小,經歷幾次的感情結束,我確定愛情是件煩人虐心的事
真的真的,愛情,寧缺勿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