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位網友,自稱台大畢業,在銀行上班,雖然未證實,因為跟對方沒發展至情侶,所以無所謂.原本在留言中,表現的斯文風趣,讓我頗有好感,但是因為觀念不同,之後就沒有下文.某次跟我提及與前妻離婚後,沒再交女友,如果跟哪位女性發生性行為,就認定對方是女友,會正式交往,但是花錢找的不算.我聽了這爛梗馬上吐槽,現在這時代沒有男人會有這種觀念,而且性與愛不能畫上等號,大多數的女性都能認同這點,如果要女性願意跟你發生關係,最起碼也要順其自然交往一段時日,如果對方喜歡你,就算沒編理由,也會發生關係,何必用這爛梗?要女性去相信也不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