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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在乎
作者: Prinz 日期: 2012.11.03  天氣:  心情:

不在乎就不會難過了。

我一直採用一種「不在乎」的態度過日子,如果要去在乎每個人的觀感,就算有十顆頭也不夠我燃燒。

但對於自己在乎的人,就很難不在乎他的觀感。

因為痛苦,決定不在乎他的觀感;為了不在乎他的觀感,決定不去在乎他這個人。

十分刻意地、矯情地、蠻橫地抹煞。

也可以選擇辯解吧?

辯解之後,扭轉他人的觀感。也有這樣成功扭轉的案例不是嗎?

但我很早以前就放棄了。

可以與人雄辯倫理道德,雄辯社會法律,雄辯宗教哲理,雄辯奶茶加冰好還是不加冰好。

予豈好辯哉?是也,我的確十分好辯。

就是不喜歡自辯。

一講到我頭上,那就隨便吧!隨你怎麼想吧!愛怎麼想怎麼想吧!

自辯這檔事,就像脫光了衣服向人證明自己身上沒疤。

可當我脫光光之後,就是沒疤也給人弄出幾條疤。這種蠢事我再也不幹了。

因為不自辯,所以也不奢望公平的待遇。就像放棄辯護權的被告,同時失去抗議審判不公的權利。

不必對我公平,

盡管判刑。

不期待,就沒有傷害。

不在乎,就不會痛苦。

不上訴,就不會敗訴。

不哭泣,就不會流淚。




有時候也想試著取悅誰,

卻總是把自己弄得滑稽。



鳥兒都不啼了,你還想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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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1-04 22:13
她, 42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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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04 20:08
她, 48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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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03 11:54
她, 99歲,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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