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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尊重多數
作者: 自在半熟 日期: 2008.11.10  天氣:  心情:

永遠記得
在高二的時候
英文老師因為我的低分而訓斥我

我說:可是全班有一半的人以上都有偷拿課本出來看我沒有!
老師則說:你想以一個人的力量挑戰全班嗎?如果是少數人對抗多數人那或許還有得玩
但如果是一個人的行為和所有人不同,卻認為所有人都是錯的
那他一定是個笨蛋!
...............

這句話到現在我依然不認同
或許很白目
或許很自以為
不過..
我英文雖然不怎麼好
但我卻堅持不作弊

我深認同的是..
如果有時候你認為是多數人的行為偏差時
也別想大膽的挑釁
一是視而不見
一是私下計劃等有萬分的勝算再揭發
否則
一人之力
絕對贏不過
只會淪為笑柄與異樣眼光
我是怪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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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1-13 23:37
她, 46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1-13 23:21
她, 46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1-13 23:31]:

哈哈..他是大陸人
我覺得他說的其實也是對的!只是很現實面~
畢竟當100個人都說1+1=3時
一個人怎麼去反對~
硬碰硬絕不是好辦法

 
時間:2008-11-16 15:22
她, 36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1-10 23:48
她, 42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1-10 20:06
她, 42歲,台中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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