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ject: FW: 消費券注意事項喔!!-----20090116
1/18號即將領取消費卷~~~~
但要注意的事~~~~消費卷背面會有填上姓名等等資料~~~切記~~~請勿填寫
(此欄位為店家跟銀行兌換時才需填寫)
如果不小心填寫上去的話~~~~此消費卷視同作廢~~~~切記~~
知道的人請告知身旁有領消費卷的親人~~朋友~~ 厚唷!!醬子那些老人家,或是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以為寫了名字就不怕被偷或被冒用的人, 不就-----畫蛇添足了嗎? 關於消費券,咱們要多加注意它的使用規則才是啊!! 切記!!切記!! 補貼:因為看到新聞的說明囉! 另外,最近網路盛傳,如果用戶在消費券背面填寫個人資料,將視同作廢,根據洽詢消費券諮詢中心結果,沒有作廢的問題,只是看商家要不要收,因為消費券背面是留給商家,作為跟銀行兌換現金時,填寫資料用的,個人用戶如果已經填寫個人資料,站在商家立場,可能收的意願不高,因為必須消除背面資料,再重新填寫。 消費券即將上路,如果對於消費券的領取與使用規則有任何疑問,民眾可以到專屬網站查詢(http://3600.moi.gov.tw/),或者洽詢「消費券諮詢中心」的免費專線0800-88-3600,或是手機付費專線02-412- 3600。
嗯,我有修正版加在後面了啊, 反正,就請大家不要急著花掉, 先看清楚再出手, 我看路邊的廣告,已經打出: 3600消費券,可抵5000元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