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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百分之一秒的閃音發音秘技
作者: 每年都要學一種新外語 日期: 2014.04.14  天氣:  心情:
為何搞『閃音』這個怪東西?為了連接重音與次重音! 

那麼這裡還得問一個問題:重音與次重音為何要連接?為了母音的『共鳴性』(sonority)──聽起來較悅耳,產生如雙母音般的效果。雙母音聽起來像是一個音,正因為太和諧「一致」了(中間沒有任何間斷)。 

斷音的作用就是要斷個痛快;閃音剛好相反,非但不讓你斷,且要儘可能黏起來,不容空隙產生──只要有子音切入就會產生空隙,造成音節(音段)。若無子音來切音成段,我們聽到的語言將是像唱歌般連成一氣的,吵架也吵不起來了,大家都在練合唱,比誰的中氣足,誰拉的聲音低或高。

舉例來說明斷音和閃音的差別:

英語的"dad˙dy"是用斷音唸的,a開始斷,d保留發音位置但不震動聲帶;美語的"da-ddy"則用閃音,da儘量拉長,ddy又輕又快當尾音。因此英語聽起來又急又促,沈重許多,美語則滑溜得很。所以美語是用「溜」的,英語是用「跳」的。

get in or get out,英語用斷音唸,總共斷三次;美語則用閃音和介係詞連音,最後的t才斷音。所以,不要說自己講的是美語喔,很可能你講的是英語,因為你不會閃音用法。 

I bought it at a computer store. 

若用英語唸起來,不會有一氣呵成的感覺,至少斷音三次,美語則閃連音四次,如下:

I boughtitata computer store.    

閃音的目的就是要把子音變成具母音般的共鳴音效,讓這三個音聽起來很和諧,像是唱歌一般,但畢竟它不是真正的母音,再怎樣和諧,聽起來仍然是兩個音,譬如city,你會認為聽起來像是一個音嗎?可你也不能認為它是兩個分開的音,你可以視它為一個母音的延長音(雙母音的精髓在此,第二個母音輕而快)。     

照理說,閃音是不需練習,自然就會的音,但這是指母語人士,不是指我們.如果我們的母語裡面沒有閃音,那我們一輩子都不可能自然而然會閃音;就算我們的母語裡有著閃音,如果不刻意指出,我們還是不知道要拿出這個已知音來運用。譬如台語賊仔的仔就是閃音,但是你拿得出來用嗎?你能把後面的ㄚ音改成其他母音嗎?  

是不是英語或美語母語人士,光看對閃音的運用程度就知道了。 

閃音是如何「出生」的?  

重音與次重音間若有子音,這個子音就會自然而然母音化,譬如台語short就是個明顯的例子,唸『鏽抖』,不是唸錯喔,是語音的自然傾向,若唸成『鏽頭』才是奇怪了。 

普通話裡,由於一個字一個字唸,罕見連音,所以閃音無由出生。

閃音既是「連接性」的功能子音,那麼接到不著痕跡,快而輕是必要的,因此被稱作閃電音。閃電音有多快?有說百分之一秒,光聽到這種秒速,我們就嚇壞了,哪裡還可能練成?以下是我的必殺秘技!

還是先耐心搞一下理論吧!

閃音是為了母音的延續性而存在的,也就是不中斷聲音;可是舌尖音本身就是個阻音,如何可能不塞?按理說,有塞就有斷,閃音既為塞音的一種,如何不斷?道理在於它的塞時間很短暫,是百分之一秒;或者換個說法,『只彈不塞』。彈動是一定要的,塞則不一定要(不一定要讓舌尖和上口蓋接壤)。美語聽起來比較流暢的原因之一是它大量地運用閃音;英語聽起來有點坑坑巴巴感,是因為它大量用斷音,和台語或日語很像。閃音很難單獨發音,就算練出特技,聽者也聽不出所以然,原因在於它的發音太過短促,必須在兩個母音的包夾下才容易發音,又容易被聽見。 

閃音非邊音ㄌ,屬於舌尖顫音族 

台語的賊仔之仔即是閃音。有人說那個音不是『啦』嗎?

聽起來很像,到底不是,原因在於啦的彈動不夠快。啦是邊音,不是彈音,雖然它的舌尖上頂,並不彈動,倘若將閃音誤解成ㄌ,誤會大了! 

 
Using Flap T to Link Words: American English Pronun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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