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42487
 @ 大象哥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茶餘飯後~一篇不錯的文章】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巨蟹座8/17運勢分析】^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賦稅署是怎樣?中獎是違法?】
作者: @ 大象哥 日期: 2013.08.15  天氣:  心情:
@【財政部賦稅署 ~ 現在是怎樣啊 ??? 中幾張$200的發票獎就是違法嗎 ???】[X(] [X(] [X(] [:o?] [:%%]


@【本人非常的生氣 ~ 同時也抗議您的心態 ~ 見不得別人有"偏財運"嗎 ???】 [X(] [X(] [X(]


@【見到這則新聞..真的讓我很生氣啊!】~(因為:就在921大地震的那一年的那一個月裡~本人也是中了28張的$200元發票)! [X(]


@【去了幾家(天母)的銀行.都不給領ㄟ!】~(那幾年.幾乎每次兌獎都加減有中些獎:最大獎有$4000元.有$1000元.多半都是$200元啊!)


@【921地震的那一次..中的張數為最多~共有28張..全都是$200元..而其中有一張是金額與消費明細印刷不清~作費不能領!】[X(]


@【當時也很納悶與生氣! 後來就決定*全數捐出給家扶救災捐款*..那27張發票背面都有寫名字和統編輯電話.地址】! [X(]


@【最近的幾年裡..偏財運就沒有那麼好了..約一年中個2-3張的$200元而已啦!!】




@【同店中12張發票 財部將查!】 ~ (而我是在很多家商店...) [:%%]


@【賦稅署是怎樣?中獎是違法?】 [X(] [X(]


@【在同一家商店中12張200元統一發票,可能嗎?】 [:%%]


財政部賦稅署說,除了機率過低,從消費行為來看不合常情,
將勸說中獎人把獎金繳國庫,並且調查是否有違法情形。

有女大生表示,去年7、8月間與同學在同一家網咖消費,中了12張200元統一發票獎,
但國稅局質疑這樣情形中獎機率過低,「異常兌獎」可能性高,建議其繳回獎金。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中200元獎發票的機率是5/1000或6/1000,
回推概算,消費者要拿到2400張同一家開立的統一發票,雖然每張金額不高,但消費行為不合常情。

許慈美說,實務上,會拿到這種發票,通常是商店的關係人,員工、老闆等,
有的發票是顧客沒有拿走,有些則是蓄意把金額拆得很低,
且開發票的時間大多是在沒有顧客的時段,例如深夜等等,
靠這樣取巧來提高獲得統一發票中獎的機率。


許慈美說,這樣做是不合法的,違反營業稅法第32條,
是不屬於交易行為來開立統一發票,
如果非買受人而是商店關係人兌領,就算是侵吞了顧客的統一發票。


許慈美表示,目前這個女大生案例還不知是否為「不是買受人的異常兌領」,
但財部認為,即使真的是受買人,蒐集再多張發票也不可能達到2400多張,再次強調不合常情。


許慈美說,這種情形,國稅局會舉證,並勸說得獎人把中獎款項繳回國庫;
若中獎人不願意,經國稅局調查,確實有侵占情形,國稅局可以告侵占。


許慈美說明這個案例,中獎人表示,是5、6位同學在同一家店消費的發票集中起來,
但財政部算出,如果要在同一家店中12張發票,
每位同學平均每天要在這家店消費15到16張發票,
這很容易判斷這種消費行為可能是假的,商店也要接受國稅局調查。


如果店家開了統一發票,沒有交給顧客而交給其他人,
將依稅捐稽徵法處以發票金額5%罰鍰;若商家有侵吞顧客的發票行為,恐涉刑法侵占罪。


[X(] [X(] [X(] [:o?] [:%%]
標籤:
瀏覽次數:90    人氣指數:1090    累積鼓勵:50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茶餘飯後~一篇不錯的文章】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巨蟹座8/17運勢分析】^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