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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需要更多的力氣與勇氣
作者: 野魚妹 日期: 2011.05.22  天氣:  心情:

這是一間打從我出生住到現在的一樓公寓老房子

民國76年  父母與二、三樓鄰居一同將廚房外推加蓋 佔到持分地

卻在今天變成四樓鄰居向我們索討停車位的官司

他就是要個停車位 並揚言告到我們拆光光為止

現在 不但收到違建單  又收到民事侵權與不當得利告訴調解庭通知

 

大哥開始跟母親吵著想買房子 但湊不出頭期款

二哥跟二嫂  就在這時買了房子搬了出去

母親正在請師傅來估價拆房子的價錢 

而我 到處查法條找判例 已經有打官司的心理準備

因為實在無法接受 一個從小住到大的房子即將要被切到一半

很難過很難過

 

突然間  真的希望手上這張樂透能讓我中個頭獎  

買個新的透天給家人住 拆屋還地 離開這些自私的鄰居

突然間  真希望能有個可靠的肩膀對我說:叫妳家人搬過來吧!我家還有一間空房子沒人住!
畢竟希望只是希望  這世界上並沒有這樣的人了吧~


現在 每天上班狂接家裡打來的電話 沒有聽到一個是好的消息

要找法條準備官司 問律師 還要處理家人因為錢事的爭吵….

好怕好怕 自己的力氣就快要用完了….

有種  快要撐不下去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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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7-26 02:11
對他們不一定有好處.3.通常民事會有"有效期限"的規定.如果四樓住戶從76年一開始就知道你們跟二三樓住戶把廚房外推,迄今也超過20年了,代表四樓住戶長久以來"默許"你們的作法,你們可主張已逾期限,這是一個強有力的主張,如果成立,法官可直接駁回原告主張,且不得上訴,這樣就一了百了喔.依我看來,這個案子真要去法院打官司的話,對方要先交保證金(印象中一審是千分之1.5),還有律師費(書狀費用一審最少5萬,出庭費外加..),最後若判決原告敗訴,對方得不償失,所以變數還很多啦..以上僅供參考,如有問題歡迎討論,祝你順心愉快^^
 
時間:2011-07-26 02:01
哈嚕 無意間逛到你的日記 因為我這兩年也接觸到拆屋還地的情況(對方是建商),所以有稍微研究過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幾點意見給你參考:請問你請教過律師或者法律的實務界人士嗎?據我所知,民國7X幾年以前的違建,可以緩拆,也就是說雖屬違建,但只要沒有新的違建,當地政府只會發公文請你們主動拆除,不會真的派拆除大隊拆除啦.2.公寓四樓住戶告你們家侵權或者不當得利,是否符合法律要件,尚待法官認定,你們可將對方聲請調解的資料,去請教法律專業人士,我想應該不符合一些法律要件吧? 即便侵權或者不當得利成立,你們也可主張金錢賠償而不拆屋還地,四樓住戶也只想要從你們這邊得到好處(例如賠償或者得到停車位..)而已
 
時間:2011-05-22 20:36
他, 46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22 20:30
他, 46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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