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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怕罵 才是真總統!
作者: 立風小集 日期: 2011.02.21  天氣:  心情:
不怕罵 才是真總統!
/轉載/法奶日報www.lulijen.com / 文:盧立人

我國有句老話:皇帝背後都有人罵!
所以,在民主時代,有人批評總統,更是常態,如果總統不怕「罵」,才是真總統!

馬英九總統以七百餘萬票當選,也許選民的期望太高,
由於選前一再強調:準備好了,而就任後,遂發生事實與期望之間的落差。
加之,用人僅注意某些原則的貫徹,而未必真能適才適所。
於是,自以為聰明能幹者,把本非問題的問題,弄得滿城風雨;
有的怯於在媒體前暢談施政方向與理念,以致民眾有不知所做何事的無能之感!
遂造成惡性循環,益顯馬團隊的束手縮腳,施展不開,
而能如前衛生署長楊志良的,或可謂是:僅有!

這兩天海內、外媒體報導:
吳淑珍免關,馬總統表示,再怎麼被罵,也不能干涉,確實樹立了國家元首的風範!
馬英九總統特別在自己的臉書中強調,陳水扁濫權貪污,他和大家一樣憤怒;
但正因為憤怒,他更要依法行政,再怎麼被罵,都不可濫權干涉司法個案。
他不能干涉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這不僅是他堅持的從政理念,也是他對民主憲政的莊嚴承諾。

筆者任職於司法官訓練所有七、八年時間,
又曾在兩階段服公務期間,執業律師近10年,
對於司法界的情況,了解或較多些。
司法官的辦案、操守,向來即有「風評」。
如果政「風」單位,能捕「風」則當可捉「影」,
司法風氣或不致被批評、誤解如現在之深!
司法首長,是否干預個案,亦有「口碑」。
在審、檢未分隸前的司法行政部長,
除最高法院外,院、檢及監、所(今年起改「司」升格為「署」),均在「監督」範圍,
尤其掌握司法人事權,對推事(現改稱法官)、檢察官的升遷、調動,操有決定權。
曾有不少推、檢與筆者談及,對我們都不公平,
如何要我們對「被告」、「當事人」公平?
這類的話,是由衷之言,亦為人之常情!
筆者常說,司法行政,簡言之,就是司法人事!
由於工作關係,往往可以相機向長官「進言」。
當年,也曾有所謂「老委員」表示,你們部長答應的事,很少做到。
然據筆者所知,權大壓力也大。
有次,某位部長匆匆走進我辦公室說:我要在裡面休息一下,任何人找我,都說我沒有來!
並立刻關上隔壁的「所長」辦公室。
當時,
「法訓所」尚未因報導辦某案的法官,為第幾期結業而有「名」,外界很少注意。
這種情況,筆者了然,當然是為暫時隔絕外界的「要求」或「請託」!
所以,
筆者兼課時常對學生說,如果說法官刑求,沒有人會信,因從無此事;
說警察刑求,則定有人信,因曾有事例。
同理,
如果司法首長乃至元首,是否干預個案,絕對紙包不住火,
希望喜歡「爆料」的人士,不要事事皆「神算」,
如親見般的插一「嘴」,因臺灣社會須要的是和諧,而非撕裂!

馬總統表示:再怎麼被罵,也不能干涉!
這正樹立了風範,總統不怕「罵」,才是真總統!
人民既期盼「司法獨立」,而從總統自身做起,正是最好的開始。
如果處處、時時僅為滿足某些群眾一時之快,絕非有擔當、有原則的總統!
吳淑珍案,
除少數人士外,大家幾乎都義憤填膺,
但不妨平心靜氣的想想,檢察官、臺中監獄和14位醫師,都已依法處理,總統不能也不應干預。
如果馬總統干預,表示吳淑珍應予收監,外人絕無不知之理,則司法如何獨立?
現在責付給她兒子,
於情、於理、於法,似並無不妥。

如果陳致中照顧不週,有所差池,則少數人難再有所「藉口」,而導致社會不安。
若吳的健康能改進,則檢察官並未排除隨時依法「收監」。
大家常說,人在做,天在看。
我們何不冷靜下來,以寬容的心觀察,再表達意見,為時並不晚!
至於投票,
有些民眾固難免氣憤於一時,但日久必能回歸理性。
筆者深信:嚴守分際,不濫權,不貪瀆,全力維護中華民國憲法的總統,
必是絕大多數成熟、理性的臺灣人民,所心響往之!

歡迎各界惠賜各類創作稿件,email:lulijen46@gmail.com
/並歡迎轉載,但務請註明出處/

【法奶日報www.lulijen.com 2011.2.21.刊出,第9340號】刊登日:2011/2/21
......................................................................
附錄法奶日報/創 刊 詞/文:盧立人

法奶日報(網站)的創刊,
是基於知識份子的良知,也是基於身為這個社會一份子的使命感。

我們常覺得,以兩岸三地來說,
香港法治有餘而民主不足,
台灣是民主有餘而法治不足,
大陸則是兩者俱嫌不足,
舉目台灣社會的亂象,指為民主的過度膨脹,而無法治的制約所造成,或不為過。
如果任令這種「跛足民主」繼續發展下去,
我們真不知道後代子孫將生活在怎樣的一個社會裡?
未來的史家將會發現,
這一時期的台灣,經濟繁榮的程度,應不輸漢、唐盛世,而其餘呢?
唐太宗與魏徵之間的故事,流傳頗廣,大家都耳熟能詳,
連積弱的宋代,還有一個「包青天」讓我們欣賞,但今天的總統呢?
聽進誰的諍諫之言,社會輿論反應再強烈,似乎得不到任何迴響,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恐怕不祇是年青人的口頭禪而已。
所謂「風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
唐宗、漢武以今天來看,何止「略輸文采」,他們簡直是「膽小如鼠」,
雖說貴為雄才大略的「專制」帝王,
但對大臣的禮遇,察納雅言的風範,
以號稱民主時代的今天來說,反而無法見到,
難道這就是「寶貴」的台灣「民主經驗」?
如果「民主先生」的民主素養,遠輸於專制帝王,
我們能不說這是民主有餘,法治不足的「跛足民主」所造成?
而我們政府的高級官員呢?
能數出幾個魏徵、包青天?
恐怕連周勃的「期期以為不可」,也難得一見,
我們所見所聞,
是所謂的「卡位」,
是「唯命是從」。

基此,從民國八十年起,
本報發行人乃邀集一批同是「使命感」的有心人士開始全力從小學推動法治教育,
並由行政院青輔會印行「小執法說故事」(本報另有專欄詳述),
分送國小三年級到六年級的小朋友閱讀。
其目的是希望他們日後長大成人,人人成為知法守法的好國民,
而我們的社會也是民主與法治並駕齊驅,
使我們的子孫能有人格尊嚴,且享有真正免於恐懼的自由,
但這種自由,絕非羅曼羅蘭所說的:「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而這句話,用之於今日台灣的社會,卻是最貼切的寫照,能不令我們憂心。

有一次,在中廣節目中,聽到這樣的一段插播:
「小朋友對沒有依規定排隊的大人們說,請伯伯叔叔們也要排隊,得到的回應竟是,我們小時候已經排過了」
(大意如此),
我們聽後,不禁警覺到,光是小朋友們知法,守法已緩不濟急,不足挽救這個社會,
因為他們畢竟是微弱的一群,
就像一位母親,硬拉著兒女闖紅燈,小朋友雖覺不對,但他們又如何抗拒大人們的強橫?
因此,
我們才又提出不分男女老幼,不分行職業別,全面推展法治的理念。

我們深信,也更樂觀的認為社會上絕大多數的人,
都是全心全意支持法治的,這從各種媒體讀者或聽眾的反應,即可得知。
但政府的高級官員們,
常常高唱「法治」,好像「法治」可以從天而降,
殊不知法治觀念的養成,絕非一朝一夕之功,
而究竟什麼是「法治」?
如何著手推展「法治」,更是少見提及,也無人深究,
反正,
發生什麼重大事件時,一句「依法辦理」或「依法行政」,就可過關,但依的是什麼法?
恐怕無人說得清楚,講得明白。
這乃激起了我們發行「法奶日報」(網頁)的意願與決心。

有人說,「法奶」是一個奇怪的名字。
我們之所以不用什麼「法光」、「法聲」之類的名稱,
的確有一些脫俗而又希望融入群眾的考量。
依據辭海的解釋:奶,乳也。俗乎乳曰奶。
而「佛家語」更有「法乳」一詞,
其意則指「以正法之滋味,長養學道者之法身,猶如母乳之於幼兒,故云法乳」(見辭詞),
我們所推動的是「人間法」,自宜有別於「佛家語」以示對佛者的禮敬。
至其意涵,則大體相近,
也就是我們要把法治的觀念,灌輸給每一個人,
猶如母「奶」之於幼兒,故名「法奶」。
且在我們八月三日向網路申請「法奶日報」的第二天,
聯合報社論的標題是「鄭太吉伏法:誰的『奶』水滋養了黑金體制的溫床?」

我們希望型塑台灣成為法治的社會,
我們不僅提出法治問題(破),也更提出推展之道(立),
因為我們始終認為:
科學的倡明,經濟的繁榮,未必能詮釋一個國家的現代化和已進入開發之林,
唯有法治化,才能使國家真正的強盛,社會真正的安和,樂利,
到時,
糾纏不清的兩岸問題,才有可能獲得解決。
所以,
我們希望不分海內海外,大陸與台灣,大家一起高呼:法治、奮鬥、救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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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24 20:40
他, 91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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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23 01:30
他, 91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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