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大概是這樣:
做自己不想做的事,又覺得很煩,那是痛苦;
可以用快樂的心做不想做的事,那是智慧;
做自己想做的事,卻很無奈,那是不夠知足;
可以用快樂的心做自己想做的事,那叫幸福。
原來幸福這麼簡單,她臉上看不到任何恨,看不到恨已經很了不起,看不到任何憂鬱,人群之中也不管別人的眼光、不管別人的冷漠、不管別人的雙腳可以站立,她還是那麼輕鬆、那麼自在,我遠遠看去,雖然坐在輪椅上的她矮了別人半截,站立的人群幾乎遮住了她;但是,她的形象在我眼中卻越來越巨大起來,大到我幾乎看不見月台上其他的人,只看到她一個人。
我偶爾和朋友聚會,朋友之中,有些也已經是當爸爸的,孩子也都高中、國中那麼大了,我有時聽他們說,孩子是令他們怎樣生氣,我都會勸他們。
當然,平時勸別人很容易,什麼「別跟孩子計較」、「沒有解不開的心結」、又是什麼「大方一點」、「心胸開闊一點」、還有什麼「用愛管理」、「父子哪有隔夜仇」.......
一旦我自己那兩位讀國中的小孩惹我生氣,我真想發飆,但是又不能;可是又怒氣難平,平時還勸別人「用講的、好好講」,可是自己在生氣的時候,根本不能好好講。氣都快氣瘋了,怎麼好好講?實在很難。
我有時也是很氣,但絕不能打小孩,我只好打棉被,或打牆壁。
有小孩的人,自己一定曉得:怒氣一來,很難控制。
這位媽媽一怒之下把小孩脊椎打斷,造成下半身癱瘓,誰來照顧女兒?還不是自己。
家暴問題層出不窮,在社會的角落裡,還有太多太多的受虐兒童需要我們關懷。
因果,是很可怕的。你可以生小孩,但不一定有資格當父母。
話說重了,請容我再幫所有小孩說一次:「愛我,不要打我。」
發脾氣前請先深呼吸,在心中默數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