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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遊高雄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只有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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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好過份!
作者: 粉紅婷 日期: 2007.07.09  天氣:  心情:
我們公司在六月底的時候已經把薪水匯給我了!

現在才說 我的求職假請太多 要我把錢退給他們

雖然說才三千塊左右,但是,這口氣我嚥不下去!

請問大家,我該退錢給他們嗎?因為是他們要我離職的!分明就是在利用我而已

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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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遊高雄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只有殺而已!
 
住戶回應
 
時間:2007-07-16 21:00
他, 46歲,亞洲其他,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7-17 20:25]:

又沒有人說去勞工局告要花錢!

你可以去投訴啊!

你是因為工廠氣味的原因生氣,可以申請賠償耶

 
時間:2007-07-16 10:09
他, 46歲,亞洲其他,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7-16 20:16]:

為什麼?

其實你當初可以去勞工局告他說

 
時間:2007-07-12 22:09
他, 39歲,台中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7-13 17:36]:

謝謝你喔!

 
時間:2007-07-11 23:16
他, 39歲,台中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7-12 21:28]:

謝謝你喔!我最近又要開始面試了!行程排排排!

 
時間:2007-07-10 23:41
他, 39歲,台中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7-11 21:39]:

我也這麼覺得!哈哈哈!

 
時間:2007-07-10 16:59
他, 44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7-11 21:40]:

你確定嗎?哈哈!

我不想之後天天跑法院

 
時間:2007-07-10 09:48
他, 48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7-11 21:41]:

可以麻煩你幫我查一下嗎?謝謝!

 
時間:2007-07-10 02:19
他, 48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7-10 09:26]:

應該是沒有什麼強制的法律問題

因為是他們自己匯錯的

他自匯錢都是月底匯,然後到七月六日才打電話給我要我退錢丫!
是他們自己作業問題,我又不偷不搶的

 
時間:2007-07-09 22:32
他, 39歲,台中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7-10 09:27]:

哈哈哈哈哈!

不過我並不是捨不得這三千塊!

而是一口氣

因為公司利用我,利用完了就要遣散我!

而我請的求職假,又要我退錢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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