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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人生地不熟要小心
作者: 小吳 日期: 2008.05.26  天氣:  心情:
廿五歲青年洪志雄狂飆機車,不滿夜遊高中生超車,竟疾駛狂追,持機車大鎖揮擊,高喊「看啥小!」、「乎你死!」,並一路猛踹,致使高中生的機車撞上安全島,釀成一死一重傷慘劇。最高法院認為,洪志雄犯行可惡,此風不可漲,判殺人罪並不冤枉,昨日判刑十八年定讞。

生,迄判刑定讞甫滿一週年,算是速偵、速審、速結的案例。
洪志雄騎機車在台北縣萬里鄉西濱公路,遇上雷姓、張姓兩名高中生各騎機車,分別載范姓、馮姓學妹,剛從陽明山夜遊下山,欲返回基隆。
洪志雄見兩名高中生超車,又看他一眼,認定高中生瞄他、有意挑釁,即狂飆疾追,並拿機車大鎖朝兩機車猛擊,還用台語大喊:「看啥小!」、「乎你死!」。雷、張兩人見狀大為驚恐,加速逃命,雙方展開機車追逐,張生騎到基隆市基金三路巷子內,才避開洪志雄追擊。 
 
洪志雄則在基金三路往基隆方向追上雷姓學生,即持機車大鎖朝雷、范兩人揮擊,又用安全帽猛砸,並一路用腳踹雷生的機車。 
 
雷姓學生的機車因而失控撞上安全島,雷、范兩名學生的身體彈飛出去,再跌落地面,雷受重傷,范女因頭部重創,當場死亡。

本案起訴時,檢察官認為,洪志雄視人命如草芥,犯後更未道歉,且未與被害人和解,毫無悔意,推稱喝酒醉了,不知所為何事,乃依殺人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無期徒刑。 
 
案經審判,歷審法官均認定,洪志雄並非預謀犯案,雖成立不確定故意殺人罪,終究非直接故意犯殺人罪,量處無期徒刑,尚嫌過重,乃量刑十八年。
各位喜歡夜遊或夜間部的學生請小心注意暑假要到是非多假如晚上有遇到或到人煙少得地方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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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6-17 13:34
她, 36歲,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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