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八歲 沒能力買手錶 不過有時間夠我沒後顧的貪玩
轉眼二十七歲覺得時日無多再不敢偷懶
宏願還要實現 奮鬥總不太晚
然後突然到今秋, 看看身邊該有的都有
我的美酒 跑車 照相機 金錶 也講究
直到世間個個也妒忌, 仍覺得不怎麼富有
用我尚有的換我沒有的, 其實已用盡能力去擁有
曾付出多少心跳脈搏, 來換取一堆的發票
人值得命中減少幾秒去多買一隻金錶
秒速捉得緊了, 可皮膚竟偷偷鬆馳(變老)了
為何用到盡了才知道什麼是重要
勞力是無止境, 活着多好, 不需要靠物證(物質)
也不以高薪 高職 高級品 來搏別人尊敬 wo~
就算搏到伯爵那地位和蕭邦的雋永
賣了任性, 日拼夜拼, 卻忘掉了為什麼高興
記住那關於光陰的教訓, 回頭走時, 天已暗(時間已晚)
你獻出了十吋時和分, 可有換到十吋金?
還剩下多少心跳, 人的臉跟水晶錶面對照看看
連自己也分析不了, 得到多與少?
也許真的瘋了, 那個倒影是多麼可笑(因為變老的樣子)
靈魂若變賣了, 上鏈也沒心跳
銀或金都不重要, 誰造機芯也一樣了
計劃了 照做了 得到了 時間卻太少 no~
還剩下多少心跳時間, 還在數, 已趕不及了
昂貴是這刻, 我覺悟了, 在時計裡看破一生,
人生只是渺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