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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無題
作者: 咪兔 日期: 2011.05.15  天氣:  心情:
  很久沒有來這裡,因為都在玩臉書。
  這裡的好,是因為認識真實世界的我的人,幾乎是零,所以可以很放心地寫日記。因為在現實生活裡的我,是在意隱私的。
  雖然,一個人的生活,通常都讓我感到很美好。不會有人跟你吵架、不需要交代行蹤、不需刻意講電話、不用在意對方的感受……,很隨興地度過屬於自己的每一天。
  三十歲了,對女人而言,很恐怖的一個年齡數字的開始。相較於感情、婚姻,三十歲的我,更想在事業上出頭,我想做”王”,也就是說我要讓公司看看我的能力,我要往上爬的企圖心開始與日俱增,所以會影響我成功的因素或人,我都會以自己為優先,視情況摒除或拉攏。我要擺脫過去太多思考上的包袱,這是前陣子發生在我身上的一件大事給我最深的啟發。我期望自己以更多的智慧、能力及自信,拿下我要的權勢。
  也許在感情上,我已無法舉足往前。我不知道我要的是什麼,談感情談到愈後面,我卻開始迷惘了,而我又能給對方什麼呢?可能,真的也沒什麼信心了,對於愛情。
  愛,不是點頭就能挽回。
  有時,愛如曇花一現,不是愛,只是當時佔有慾作祟,想將對方佔為己有。
  我這個人,好就好在結束一段感情,我並不會因此讓自己過得不好或太放縱或作賤自己。
  想起,前陣子在音樂和酒精的催眠下,在吧台旁原想來個不顧形象大哭一場,不過好在突然有人來搭訕,讓我活生生把原本要奔騰而出的洶湧淚水全數吞下。想來有趣。
  有時候,一份情誼的結束,除了適不適合外,兩個人是否還能站在彼此”互信互諒”的立場下,為對方著想,是我決定一段情誼是否該繼續存在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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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8-15 22:26
他, 43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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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29 16:19
他, 47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5 21:18
他, 48歲,台中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5 17:39
他, 31歲,基隆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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