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輟學的孩子,到城裡尋活幹,找了份速食店的"外賣"工作,每月工資不高,還很辛苦,高峰期一天得送六百份速食。 他很瘦小,又靦腆。熟悉他的客人問:"是不是不想上學,逃學來打工的?"他說是,但不是為了賺錢。這個回答讓人驚訝,他母親病了,常年藥物不斷;父親是個殘疾人,在鎮上擺了個燒餅攤,他是家裡惟一的頂梁柱。
這孩子就一直在速食店送外賣,他有過許多新夥伴,但都幹不長,少則一月,多則三月,都受不了那微薄的工資而跳槽了。 而他則幹了六年,從一個小孩長成青年,遠近市場的商販們幾乎全認識他。六年時間,他們也把小孩當作速食店的老闆。直到有一天,有個新來的女孩問他:“每個月賺多少?”他紅z著臉說:“三百。”她不信,說你也是個小老闆,怎麼可能只賺三百。他說自己只是個送外賣的。人們驚覺,他的確是個送外賣的,六年前就是,但他們就是不明白這孩子為什麼只做送外賣的工作。 幾個月後,他辭去了速食店的工作,開了一家家政服務公司。家政服務公司城裡很多,競爭激烈,不會有太多的生意,但是他的公司卻生意爆滿。原因很簡單,他在送外賣的六年中,認識了幾千位生意人,生意人是城裡最需要家政服務的群體,而他給他們留下了最好的印象。當他在城裡開起第四家連鎖公司,資產像滾雪球一樣膨脹的時候,認識他的人都覺得不可思議:一個送外賣的孩子,怎麼可能單槍匹馬在無縫可鑽的市場中脫穎而出。 他自己說:“很少會有一個人送六年的外賣,在這個城裡有嗎?” 道理竟然簡單得讓人有些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