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rieslu20090210193955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4724790.shtml 部會吧~就這樣被利用成這位鎮長的曝光工具~實在太可惡了~ 這是我前兩天拍的一支廣告~我是這之片的美術 原本要在淡水老街拍攝~ 但景搭到第4天陳設到60%的程度時淡水鎮長出現~ 看到現場狀況很生氣~ 當初申請的部門館長也很生氣直說我們欺騙他說要告我們詐欺~ 我們的製片組真是有不對的地方~ 沒很詳細的說清楚要佈置的狀況~ 當初要升請場地時~負責這個場地的單位~ 文化局跟鎮公所~都說歡迎來拍~ 但兩個地方卻都互相踢皮球~沒人要發文~那我們要跟誰提出計畫流程呢? 這就算了~我們再搭景的第一天外表粗體快完成時~就有人來叫我們停工~ 經過一番努力升請後~在第2天得到鎮長的蓋章同意就繼續進行~ 照理說~我們已經搭成這樣而且又有鎮長的蓋章應該沒問題了吧~ 誰知道到了第4天會發生這樣的事~ 還說要告我們詐欺~拜託~都已經第4天了你們才喊停~ 我們才要告你們詐欺家業務疏失吧~領納稅人的錢~ 真的要停第一天就該停了吧!真是搞不清這些公家機關的人都在幹麻!馬的~ 而且附近的鄰居也在罵說~這是什麼古蹟~才30.40年而已~ 他們自己還不是在牆壁上釘了很多水管燈跟釘子~ (照片是我們後來緊急換地點去北藝大搭景拍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