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241872
 林小呆lavida,安娜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臉是時尚重要關鍵!!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不要亂拉保險囉~~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乾媽,乾媽,我愛妳啊~~
作者: 林小呆lavida,安娜 日期: 2014.02.11  天氣:  心情:
16歲男癡戀42歲乾媽 爬牆割腕 踹門死纏

2014年02月11日

前天凌晨一時許,王姓少年(箭頭處)冒雨攀爬公寓外牆欲闖入乾媽家,消防員到場架氣墊防墜樓。翻攝畫面

【石永軒、陳冠宇、張貴翔╱新北報導】迷亂的愛!新北市一名十六歲少年瘋狂愛上比他母親還大兩歲的四十二歲乾媽,住進她家,導致乾媽夫妻失和離婚;兩人在外同居一個月後,乾媽向前夫求和返家,不料少年不斷到乾媽家樓下踹門、按門鈴,甚至攀爬樓牆、割腕自殘,只為見對方一面,警消獲報前往處理即有二十次。前天寒流來襲,少年兩度冒雨攀牆求見,警消到場見又是熟面孔,不禁搖頭說:「怎麼又是你!」

警消調查,王姓少年去年底才滿十六歲,國中二年級即中輟在家,身材壯碩,身高約一百七十公分,有一名哥哥及兩名妹妹。去年六月,他父親(四十八歲)勸他到樹林區住家附近工廠擔任學徒,因而結識工廠同事黃女(四十二歲)及其丈夫;黃女身高約一百六十公分,皮膚黝黑、身材微胖,與夫育有三名與少年年齡相仿的子女。她對少年十分溫柔,少年便認黃女為乾媽,黃女送他一支手機,少年只要有心事都打電話傾吐,不料演變成致命情愫。

爬高示愛

前晚8時許王姓少年(箭頭處)又攀爬乾媽家公寓,見警消前來,竟爬上招牌不走。翻攝畫面

女友還比媽大兩歲

「弟弟認識那個女的之後,整個人都變了。」少年的哥哥對《蘋果》記者說,弟弟從沒帶女生回家,黃女應該是弟弟的初戀,去年弟弟將黃女帶回家,父親氣得喝令黃女不准踏入家門。他發現兩人關係曖昧,曾問弟弟:「她是你女朋友?」弟弟總是推稱:「不是,是我乾媽。」少年哥哥不可置信地說:「她比我媽還大兩歲,也不是美魔女,實在搞不懂。」

警方表示,少年與黃女認識兩個月後,去年八月離家出走,搬進黃女位於新莊區二樓住處,王父到警局報請失蹤協尋,曾抱怨:「我兒子一定是被那個女的拐走了。」而黃女總是趁丈夫、子女外出時,與少年出雙入對,互動親暱,引起鄰居議論;去年十月,黃女丈夫發現妻子與「乾兒子」的不倫戀情,與妻子離婚,並將妻子與少年趕出門。

黃女和少年在外同居約一個月後,迫於經濟壓力向前夫認錯,允諾與少年分手,求前夫讓她搬回家陪子女,前夫心軟答應,不料生活從此不得安寧。

少年緊迫盯人,露宿在乾媽家頂樓水塔旁。張貴翔攝

雲梯車每月救六次

警消指出,去年十一月起常接獲黃女鄰居報案,指少年到黃女家樓下狂踹門、按門鈴求見,甚至按到電鈴短路燒壞,直到黃女出面才罷休;有時還扯斷網路線,甚至露宿在黃女住家五樓頂的水塔旁堵人,隨地便溺致環境髒亂,大家勸他離開,他都充耳不聞。
少年求愛行為愈演愈烈,若黃女不接手機、不出面,他就攀爬樓牆至黃家窗戶旁要求見面,起初黃女一家人受驚嚇報案,久而久之不再理會,但鄰居仍擔心少年安全報案,警消每次出動雲梯車、救護車到場救助,少年僅說:「我要見乾媽。」直到黃女出面安撫才願下樓;警消說,少年是常客,每月平均至少六件。

頂著寒流濕身求見

消防救護員指出,上月十六日少年疑欲強行進入屋內見黃女,遭其家人制止,雙方大吵一架,少年拿刀割腕自殘送醫。前天寒流來襲,天氣濕冷,少年竟於凌晨一時許及晚間八時許,兩度冒雨攀爬樓牆欲闖入黃女家中,他淋著雨以顫抖聲音哀求:「乾媽!讓我進去好不好?」他們架設氣墊防範意外,少年父母也趕到勸說,但少年堅持要見到黃女才肯下樓,最後遭制伏強制送醫。

黃女的前夫昨對此事不願多談,僅淡淡地說:「那是他們的事,與我無關。」黃女家對面一家小吃攤老闆說,他曾請少年吃雞排,偶爾借給少年一點錢買食物,他勸說不要再攀牆、很危險,並曾詢問為何如此「癡情」,少年總算開口說:「她給我吃住,還會陪我玩!」

若曾嘿咻已涉刑責

律師莊秀銘表示,少年去年底才滿十六歲,若黃女與少年曾發生性關係,可能觸犯《刑法》準強制性交罪嫌,最重可處七年徒刑;若少年離家與黃女同居,黃女涉嫌和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最重可處三年徒刑。至於黃女前夫可控少年涉嫌最高可處一年徒刑的妨害家庭罪。律師張建鳴指,未滿十八歲的少年可減輕一半刑期,法官通常會命令保護管束或訓誡。

少年癡戀乾媽離譜行徑
2013/06
王姓少年在工廠結識黃姓已婚女子,認對方為乾媽
2013/08
少年離家住進黃女家;王父報警協尋
2013/10
黃女丈夫發現兩人不倫戀離婚
2013/11
黃女因為經濟壓力向前夫認錯,允諾與少年分手換返家居住;少年為見黃女,多次到其前夫家踹門、按門鈴、拔網路線、露宿5樓頂,甚至攀爬樓牆求見
2014/01/16
少年與黃女家人起爭執,一時情緒失控拿刀自殘送醫
2014/02/09
少年分別於凌晨、晚間冒雨攀爬公寓外牆求見黃女,鄰居見狀報案。少年自去年11月起,3個多月來到黃女住處騷擾共20次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戀42歲乾媽 16歲男爬牆求見

民視民視 – 2014年2月11日 下午4:00

新北市有一名16歲的王姓青少年,愛上比他母親還要大2歲的42歲乾媽,結果乾媽和丈夫離婚,兩人在外同居一個月,日前乾媽反悔,向前夫求和,沒想到少年不斷到乾媽家攀牆求見,3個月內,不顧生命危險,攀爬外牆15次,這幾天寒流來襲,少年再度冒雨扮起蜘蛛人,警消到場救援。
消防隊出勤救人,救護車外加雲梯車通通到場,眼前一名穿著米色外套的16歲少年郎,扮起蜘蛛人攀爬公寓外牆,沿著招牌鋼架一路往上爬,就為了見到心愛的乾媽。

鄰居陳小姐:「到瓦片那邊,然後再踏上去那一個,(他是要爬到哪邊去),二樓這一戶因為他老婆睡這裡。」
少年踩著路邊停放的汽車車頂,和外牆鐵窗當支撐,手腳俐落一路爬上3樓,3個月來警消接獲通報15次以上,王姓少年離譜行徑,就為了到乾媽臥室,希望乾媽能和他碰上一面,少年一次爬的比一次高,不顧寒流來襲,下著大雨,消防隊甚至出動氣墊,就怕他摔落發生不幸。
鄰居陳小姐:「他這樣的行為一定對我們有影響,(現在都是半夜爬?),對啊不然就是我們休息的時候,問題這種情形你不解決...,我們覺得很困擾。」

鄰居說,少年日前到樹林區工廠擔任學徒,結識工廠的42歲女同事,兩人感情深厚,相差20多歲的他們,漸漸產生情愫,乾媽因此和丈夫離婚,與少年同居一個月,但3個月前,乾媽反悔回到丈夫身邊,這段昏頭愛情,假如乾媽與少年曾經發生關係,就可能觸犯《刑法》準強制性交罪,最重可處7年,而且乾媽還可能涉及和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最重可處3年徒刑;至於乾媽的丈夫還可以控訴少年妨害家庭罪。

一段迷亂的愛,後續追究刑責,還真不少。

母子戀私奔 連夜打包快閃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2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溫于德、余衡、李忠憲/新北報導〕新北市少男痴戀乾媽,更演出「爬牆求愛」鬧劇,沒想到這對嫩男熟女不管世人的眼光,「私奔」去了!

黃婦返家取物 夫付車錢

昨天凌晨2時,17歲王姓少年陪著42歲乾媽黃婦回家收拾行李後又相偕閃人,目睹鄰居說:「這根本就是私奔嘛!」誇張的是,黃婦坐計程車帶「小王」返家取物,還是黃夫彭男掏腰包幫沒錢的老婆付270元車資。帶有酒意的彭男,昨晚受訪時哽咽地說,2人相戀20多年,如今小孩即將成年、準備要享清福時,老婆竟「偷契兄」,而且用信用卡借現金養「小王」,已欠銀行40多萬元,卻仍執迷不悟;不過彭男仍說:「只要她回頭,我仍願意接納她」!

嫩男的行為也很離奇,鄰居說,去年10月,黃婦原為了少年欲與丈夫簽字離婚,少年竟抓狂撕掉離婚協議書,還喊「我不要你們離婚」,鄰居因此認為「2人目前尚未離婚」。

王姓少年9日凌晨1時上演攀牆求愛記,之後與乾媽神隱了一天,昨凌晨2時,被樓下鄰居看到,2人搭計程車返回新莊區黃婦的夫家,少年先在巷口下車,黃婦直接坐到家門口,隨即上樓向彭男要錢付車資,黃婦付了車資,跑回公寓二樓,此時才見先下車的少年提著一只塑膠袋走到公寓樓下,有人好奇趨近問:「你就是爬牆那位?」少年承認,也承認「剛上樓的是乾媽」。

少年不耐等待又爬窗

少年不耐等待,來回踱步,稍後又熟練的爬牆,攀住一樓住戶鐵窗,再藉由冷氣機躍上遮雨棚,向房內黃婦催促「快點」,共等了約1小時,黃婦下樓到巷口又攔車離去。

有鄰居昨受訪時表示:「老婆偷契兄,丈夫怎會幫忙付車錢」;另外,也有鄰居透露,彭男與黃婦實際上未離婚,他早知妻子花他的錢養小王,更撞見過2人相擁入眠的畫面,他曾怒譙「擺明讓我當烏龜(意指戴綠帽)!」彭男昨上午則向鄰居淡淡的說:「看戲的人群在凌晨散去後,我通知妻子返家。」

至於王家這邊,去年12月11日王姓少年曾帶黃婦回父親位在樹林區柑園街的承租倉庫,當天王父見倉庫大門遭反鎖,以為小偷入屋,找來警方破門,才發現兒子帶著黃婦裹被同眠,不過當時是和衣而臥,王父當場提出和誘告訴。

王父昨深夜返家,見到記者快步入屋,不願受訪;附近商家說,有看過王姓少年與黃婦親暱同行,原以為是母子,得知是老少不倫戀後訝異說:「世界真的無奇不有。」

王姓少年姑丈昨受訪說,王姓少年過去很聽父母的話,升上國中後開始叛逆,去年暑假打工認識黃婦後,變了一個人。姑丈說,這是王姓少年的初戀;王的哥哥最近一再勸弟弟「快點回頭吧!」

警方說,黃婦因和誘罪由檢方偵辦中,少年也因數度攀牆疑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家庭之嫌,呼籲「2人趕緊出面接受調查」。

[:|]
標籤:
瀏覽次數:2622    人氣指數:3222    累積鼓勵: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臉是時尚重要關鍵!!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不要亂拉保險囉~~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