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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簽器官捐贈及放棄急救意願書
作者: 格格~快樂人生 日期: 2011.08.31  天氣:  心情:
今天下班時.同事林老師拿給我兩個信封.她要我好好過目一下.它不是鈔票.也不是禮物.更不是支票.你猜猜是什麼東西?你決對想不到?是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也就是當自己身體已經不行時.就放棄急救的意願書}.另外一份{是器官捐贈書}

她是我的好同事.41歲還未婚.自己有房有車.衣食無缺.上班對她來說.只是打發時間而已.但是她的觀念很好.她認為她無兒無女.生病也不想托累家人.所以決定要簽這些文件.圖的只是讓自己安心.不要給家人增加無謂的負擔.她告訴我說.其實單身的人有必要做這些動作.因為可以遺愛人間

其實之前我就有跟朋友討論過這個問題?因為之前兒子在慈濟讀大學時.他就跟我提過大體捐贈之事.當時我還很生氣的說:{老媽都還沒死.你就跟我提這些}但是現在我的觀念改觀了.我認為我應該要做這些動作

所以我跟林老師要了地址電話.我決定打電話去請他們寄申請書來.因為人旦夕禍福.哪時候走都不知道?像我們家長32歲.從昏迷至今已兩個月了都還沒醒過來.這不是托累了家人嗎?現她已轉往樂生醫院.我相信她萬萬也沒想過她有一天會如此吧~因為她若有知覺相信她也不願意自己這麼痛苦

人死後是什麼情形?誰也不知道?倒不如趁活著的時候.先作好打算.以免一旦倒了.讓家人痛苦.恩~我想通了.活著的時候快樂的活.死了以後也要有尊嚴的走.我很感激林老師告訴我這些?讓我心裡有個譜.以後該如何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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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9-02 21:11
她, 62歲,苗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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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02 07:21
她, 62歲,苗栗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9-01 21:34
她, 62歲,苗栗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9-01 13:50
他, 73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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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01 09:44
她, 62歲,苗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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