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完宋慧喬演的《今天》,又哭得亂七八糟。
電影的主題是「原諒」。
犯罪的被害人究竟該不該原諒加害人?能不能原諒?怎麼才能原諒?
當心愛的人被禽獸不如的混蛋殘忍的殺害了,幸福就這樣被無情地剝奪了,人生也因此變色。無法接受,無法心平氣和地認為一切本該如此,無法將一切的悲慘都當作上帝給的功課。
加害人用犯罪否定了被害人,也否定了被害人親友的幸福。唯有仇恨與懲罰,才是否定的否定,才能將不幸糾正過來。
看著加害人繼續展開新的人生,過去的罪惡一筆勾銷了,甚至連一句道歉都沒有,將被害人和家屬拋在看不見的悲慘角落──這是不對的,必須再一次否定才行!
因此必須讓加害人痛苦。
法律制裁的痛苦、良心譴責的痛苦,更重要的,他必須分擔被害人和親友的痛苦。他能不能體會被害人每晚失眠流淚、陷入永無止境的回憶與空虛、痛徹心肺的不捨?還是不痛不癢的坐幾年牢,然後就揮別過去痛快地迎向嶄新的人生?
凶手不需要承接被害人的淚水嗎?不需要親身體會被害人的痛嗎?
片中有個曾經原諒凶手的女人,她的丈夫被殺害了,一家人也因此陷入苦境,可是凶手出獄後完全沒有來說聲對不起,原本已經原諒的心又漸漸滋生出恨意。她說:我要撤回之前的原諒!
也許那個凶手永遠不會知道被害家屬是否原諒或者撤回原諒,或者甚至一點也不在乎;原諒與否,只是決定被害人的痛苦有沒有止境。繼續仇恨,也等於繼續焚燒自己的心。
否定的否定,並沒有糾正不幸啊!第二個否定其實只是否定了自己以後的人生。
好難過。
女主角的未婚夫在一個下雨的夜晚,被高速駛來的機車撞了。本來只是一場交通意外,但肇事的少年居然回頭將人活活輾死。這名少年有心理障礙,曾經拿刀殺傷自己母親,後來又因細故殺死自己同學。
這種人究竟有甚麼資格活在世界上呢?
但女主角選擇原諒,寫了請願書求法院從輕量刑。但她真的原諒了嗎?
她是個虔誠的信徒,基於信仰她選擇了寬恕。她採訪許多和她一樣的犯罪被害人,並且製作紀錄片;被她採訪的對象似乎都放下了仇恨,選擇原諒。在這過程中她也逐漸面對自己,最後發現所謂原諒只是用來麻痺自己的心,只是逃避不去面對深藏內心的恨。
片尾,她淚流滿面回憶著逝去的愛人,沒有說明是否已經放下了。
我覺得要完全放下是不可能的,只能盡量在心中騰出空間容納愛,用愛來溶解恨。也許需要一輩子的努力吧?
女主角問神父,難道一個人做出這種事可以輕易得到原諒嗎?神父回答──用妳輕易得到的原諒去原諒他人吧!言下之意是耶穌無條件寬恕世人的罪,所以我們也該這樣寬恕他人。
──愛你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人禱告。
真不是平凡人做得到啊!
記得以前看過一部電影,男主角逮住他的仇敵,仇敵求他饒命,男主角說:
「上帝一定會寬恕你的罪惡,我的任務是將你送到祂面前去。」然後一槍宰了他。
寬恕是很難的,不誠實面對心中的恨就無法真正萌生愛的果實,所謂原諒也變得矯情、蒼白。
誰不知道寬恕是對的?誰不知道原諒對方自己的心才能獲得釋放?才能從痛苦之中解脫?但知道是一回事,能否做到則是另一回事。那些經常要求別人寬恕的,能否了解到這一點呢?
我是指有些人權運動者,為了爭取被告人權動不動倡言寬恕,無形中造成被害家屬的壓力,彷彿指著家屬的鼻子說──你怎麼這麼不寬容!某種程度上,這也是造成今天「被告人權」與「被害人權益」互相衝突的原因之一。
我覺得,沒有人「應該」寬恕仇敵,能不能做到是他自己一輩子的功課,要讓他自己去體會。一個無法原諒仇敵的人,繼續陷在悲慘之中,一顆心就像被繩子五花大綁似的已經夠可憐了,怎麼忍心再苛求他甚麼呢?
同樣的,法律與刑罰也不該太過考慮「寬恕」這件事,因為這是個人的生命課題,要留給每個當事人自己去面對,刑罰有它自己該考慮的問題。
因為被害人的寬恕而減刑,加害人卻無悔意;或者被害人不寬恕,加害人卻早已洗心革面,刑罰該如何拿捏呢?渺小的人類企圖制定法律來「替天行道」,是不可能的,法律只不過是調整社會關係的工具罷了,沒那麼偉大。無論罪惡還是寬恕,都是每個人與自己,或者與上帝之間的事。
看完這部片,哭得好累,又覺得做人真的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