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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時事點評
作者: 喬揚 日期: 2013.04.24  天氣:  心情:
我不知道~ 


我們用選票選出來的立委~



有到人家辦公室門口把門踹爛這項職權~









我不知道~



犯人移監前還要先讓其家屬好友們知道~



印象中根本沒這件規定吧??







如果上述事件~



角色換成另外一派的人~



你們現在這些護航的人反應跟現在一樣的話~



我就相信你們是立場一致,對事不對人~



但這種事情用膝蓋想也知道~



是不可能的~







比起那對在高雄捷運車廂內「疑似」口交的男女~



你們這些大人們~



無恥多了~







其實他們大可以死不承認~



影片也只是拍到有個人趴臥在另一個人的胯下~



然後用外套蓋住頭~



在看書的人偶爾露出愉悅(?)的表情~



也沒有露出私密的部位~



到時候萬一上法院~



光憑自白+這段影片~



也很難定罪~



因為證據力太薄弱了~







不過這樣的畫面~



如果換成名人~



「他只是借我的大腿當枕頭睡覺,我的表情是因為書的內容太好看我太入戲」



「你們懂不懂?這個叫淋巴排毒!!!」



......







各位有家室的朋友~



在家裡還是別看新聞~



因為這些在檯面上的人物~



他們的所作所為已經離經叛道~



如果你希望你的小孩以後去找老師找不到就踹辦公室的門~



然後還大言不慚的說我有事要請教老師~



「電視上那個女立委都可以,我為什麼不行??」







唉~又是一篇胡言亂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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