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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錢錢錢~~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也要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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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要我說什麼呢???
作者: 林小呆lavida,安娜 日期: 2014.03.08  天氣:  心情:
死者陳姓女大學生:「我要唱的是Right Here Waiting。」(親愛的女生/女孩/女人們,妳們要知道朋友是什麼嗎?男人說:對他們而言,只不過是件衣服而已,等到妳們.....,他們連衣服都不給妳們穿啊,不要想太多囉~~不是要和妳幹什麼好事啦,可能是要把妳幹掉喔!?那種幹掉,妳自己可要好好地的想想吧,不要成為什麼:林小呆......哈哈哈,好笑啦,不是我啦,我不要咒自己啦,不是我啦,林小呆,不是我啦,那只是我的異名而已~~

輔大女學生白骨命案,警方調查發現,死者會認識凶嫌,是替她作法的李天師居中牽線,而認識過程中,又結識另一名周姓房仲,這段期間,女大生名下將近2百萬積蓄和房產通通沒了,警方懷疑三人共組犯罪集團,先透過宗教力量哄騙當事人,再用「科技徵信」詐騙金錢,懷疑還有其他受害女子。
(那個人也太狠毒了吧,什麼都要,錢也給你了,人也給你了,美女就在完全沒衣服的情形下,成了一堆白骨~~)

台上女子笑得好甜,跟著音樂搖擺,大唱英文情歌,她是慘遭殺害的陳姓女大學生,為了愛情,賣掉房子,一無所有,失蹤了十個月,發現時已經變成一具白骨。兇嫌黃文進:「我原本是想說把她放在這邊,我後來發現這地方不OK。」

黃姓嫌犯落網後,坦承對女大學生下毒手,聲稱一人犯案,但檢警懷疑內情不單純,因為死者多年前,曾因感情問題,求助法師,間接認識黃文進,對方一知道她名下有房產,又介紹一名周姓房仲給她,沒想到這段期間,死者198萬積蓄沒了,名下價值8百萬的公寓,也被賤價賣出,警方認為這三人是命案的重大關係人,
尤其黃文進的電腦,又有多名被害女子,畫有符咒的裸照,推斷他們利用宗教方式,哄騙當事人,再用「科技徵信」詐騙金錢。

新莊分局偵查隊張明偉:「當然在第一次我們聲請監聽的時候,我們自己心裡也有個譜啦,知道這個監聽的部分一定不會過,因為第一次監聽的話,只是很單純的,當時監護人報案紀錄還有一些她平常的臉書上面,還有她的生活來聲請監聽。」

其實陳姓女大學生失蹤初期,檢警就發現她金錢流向不明,研判失蹤案絕對不單純,鎖定黃姓徵信業者,認為有必要監聽,頭兩次聲請,新北地院以沒有殺人的積極證據為由,駁回,台中地檢署七月接手偵辦,又聲請三次,法官還是認為失蹤案沒必要監聽,直到查出死者把賣屋的3百多萬,匯進嫌犯戶頭,才以殺人名義,上線監聽,只是拖了這麼久,等於讓兇手有時間湮滅證據。

警方無奈,要是6月通保法正式上路,像這樣的失蹤案,別說監聽,連被害人通聯紀錄都無法調取,檢警辦案,只會難上加難。

關廠工人勝訴 律師籲勞動部全面撤告 – 2014年3月7日 下午1:04

新頭殼newtalk2014.03.07 林雨佑/台北報導

勞動部(原勞委會)提告要求關廠工人償還貸款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7)日針對首波共5案、12名被告部分宣判,判勞動部敗訴;法官認定12名關廠工人借款案,是國家補償性質,也已經超過追訴時效,關廠工人不需還錢。對此,關廠工人義務辯護律師曾威凱說,他感到欣慰,卻開心不起來,因為有很多被告等不到判決已經往生,他呼籲勞動部不要繼續上訴,應該要全面撤告。
高等行政法院早上10點宣判結果,法官認定,勞動部貸款給關廠工人,屬於對勞工的補償,而且追討時效也只到2006年,勞動部到2012年才提告追討,已屬逾越追訴時效,因此判決勞動部敗訴,不能再對關廠工人追討。
宣判前,數10位關廠工人一樣身穿「悲」、「幹」白字黑衣、頭戴斗笠和多名義務律師出現在法院前,他們拿著多位在抗爭中已經過世的工人遺照,講述一路抗爭以來的心路歷程,還有對於判決結果的緊張心情。
10點20分左右,桃園縣產總理事長毛振飛從法院走出來,他平靜地宣布關廠工人勝訴的結果,旁邊的人還拉起勝訴的布條,但卻沒有聽到任何人的笑聲或歡呼聲,從現場將近100位的工人、律師和記者群中,反而聽到一些啜泣的聲音,氣氛相當凝重。
毛振飛講完後,長期擔任義務辯護律師的曾威凱也拿起麥克風發言,他說,勞委會說要確保債權,也認為自己是對的,但為什麼今天都不敢來到現場?那是因為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怕看到這些工人的眼睛,更害怕看到16年來,在抗爭中過世的工人們的眼睛,當工人們在勞委會前絕食抗議時候,他卻只敢偷偷摸摸地坐著黑頭車從地下室進出,非常無恥。
對於宣判結果,曾威凱表示非常欣慰,但卻高興不起來。他說,勞委會之前一直說,工人們臥軌等激烈抗議手段,只是為了要跟勞委會借錢,「難道勞委會你的錢有比較好嗎?」
曾威凱說,當初勞委會花了2000多萬,請了80個律師,對上百個工人大興訴訟,後來勞委會提出工人還錢可以打折的「789方案」,在律師追問「如果全部工人都依照方案還錢的話,會有多少錢?」,勞委會才支支吾吾地回答2、3000萬。曾威凱痛批哪有人花了2000萬為了要賺2000萬?這分明就是為了官員們的面子,想要推卸責任,「無恥到了極點!」
曾威凱說,勞委會總是以「如果他們不上訴就會有行政責任」當作藉口,但今天的判決下來已經沒有問題了,法官已經確認這個貸款就是補償,請勞委會別再繼續騙人,應該要把所有剩下還在民事庭的案子轉到行政法庭。
曾威凱更2度喊話,「潘世偉,你欠所有工人1個道歉。如果你認為自己做的是對的事情,請你也出來面對!」
記者會結束後,東菱自救會的陳麗絲和工人抱在一起痛哭,過了好長一段時間情緒都沒有恢復。後來她受訪時表示,她被勞委會追討31萬,而她父親過世後,因為家人很多都是保人,所以幾乎全家都被告。她認為勞動部應該不會繼續上訴,但如果還要上訴的話,已經快60歲的她「一定會跟他拼命到底!」
關廠工人事件起因於1996年,當時聯福、東菱、福昌、耀元等多家大廠無預警關廠,積欠勞工資遣費和退休金,失業的勞工集結並發動激烈抗爭,勞委會礙於壓力,在1997年動用一筆「就業安定基金」,和工人簽訂「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契約,紛爭暫時告一段落。
就工人們的理解,這筆款項是勞委會以「代位求償」方式發給勞工,在2011年勞委會出版的工運春秋中,也顯示當時的勞委會主委許介圭是這樣認定。然而,從2012年開始,勞委會卻認定1997年的貸款是民事契約,開始向工人提告,陸續要求工人還錢。
關廠工人們繼續集結發起一次又一次的抗爭,包括在勞委會前絕食抗議、2013年2月在台北車站大規模的臥軌行動等等。抗爭過程中,工運人士林子文和毛振飛也曾被起訴,入監服刑過。
爭議16年的關廠工人案,勞委會前後花了2000萬,聘請80位律師向300多位工人提告,這半年來關廠工人案,陸續從民事法庭移交到行政法庭後,終於在今天,高等行政法院做出指標性判決,判勞動部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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