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什麼? 是另一段生活的開始、 生命的另一種曲調, 還是對過去的全盤否定? 總聽人數落前夫、前妻的不是,怨過去的幾十年全白過了。 沒錯,這十幾年、幾十年,忙白了髮、忙皺了臉、忙彎了腰, 但是不正如桃樂賽所說,也忙出了許多成績,留下許多美好的回憶嗎? 沒錯!初分手時,「恨」常為了比較能夠「忘掉愛」。 在新的另一半面前,不說前人,也為了避免傷害。 但那畢竟是一段緣,而且總發生在我們的黃金時代。 否定一切,不也等於否定了自己,和自己的半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