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民眾陳情信箱回覆 列管號 1504 案件編號 2011-04-16-18005
來文日期 2011/04/16 22:43:06 電子郵件 shu590529@yahoo.com.tw
承辦單位 警察局 來文者 案件類別 18 非屬上述各類列舉事項
您的來信內容 市長你好:
打擾你ㄌ,因為真ㄉ很生氣,本人於4月16日中午2點05分左右與姐姐開車行經嘉義市民生北路與中山路十字口要左轉,因當時左轉車甚多等到我們可以左轉時已亮起黃燈轉紅燈,再等待紅燈時後方有一輛公車卻將車行駛至右線車道並將半個車身開出停車線,綠燈未亮(對向車道已亮紅燈)它已緩緩靠左行駛,車尾一直偏向我們的車,因為沒看到他的方向燈以為他要轉左車道直行可是它卻左轉,然後在他停車(彰化銀行前)讓乘客下車時我們的車開到經過公車駕駛座旁時,我便搖下窗戶跟他說不要這樣開車(怕他沒聽到當然我的聲音有點大),重點來了,就這樣發生了一件超神奇的事情,他居然馬上開動車子,短短的車程一路跟我們的車閃燈,因為我們要往新榮路右轉,他居然大按喇叭並過新榮路口將車子停靠於中山路的路邊,雖然不知他是好意壞意,我有請我姐將車往路邊靠看他想做什麼,我姐說他如果不懷好意會起衝突不要理它,於是我們便將車子開走,因為沒注意車牌在他左轉時只有印象看到駕駛員姓名吳慶璋還是吳璋慶,左邊車身寫著阿里山專車,總覺得他是流氓嗎?像這種不遵守交通規跟脾氣不好的公車司機讓我感到害怕跟氣憤,做錯事還一付別人錯要找理論,其實最怕的是他記我們的車牌對我們不利,請市長調閱當時的路口監控影像求證,其實嘉義市的路並不是很大條,而且公車是便民的交通工具而不是擾民的,並請轉告司機我只是想告訴他他那時的行為是不對的,也不要有開大車不管小車安全的心態真的很危險,同時在這裡也要先謝謝市長給我們一個留言天地 市長 謝謝你3Q
我們的處理結果 您好:有關您致市政府信箱陳指事項,經本局查處結果,茲答覆如下:一、本局設置路口監視器設備係以維護市區治安為考量,案經調閱該路口監視器當時有嘉義縣公車行駛過該路口,惟因監視器設置位置及角度關係,未能監錄台端陳述之違規情形,亦未發現該車有明顯違規情事。二、本局為維護交通秩序及保障用路人安全情形下,已函文要求嘉義縣公共汽車管理處確實督飭所屬司機,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任意違規,以維護交通秩序及安全,如發現違規即依規定舉發。三、承蒙您對市政之關心,特申謝枕,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啟承辦人:蔡茂盛聯絡電話:05-2250727
這種事有可能嗎?嘉義市的重要十字路口,居然無法照到路口,口合~~悶阿~~氣
可笑的市政交通處理~~很無言 -
地圖日記 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8319961.htm#ixzz1KA0q0x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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