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3909
 沒讓你愛上是您的損失!!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10/14 .15 戴晨志演講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加油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
作者: 沒讓你愛上是您的損失!! 日期: 2010.10.09  天氣:  心情:
「債務託管」,有效擋債?

經濟部擬定「債務催收公司管理條例草案」,明定業者須先取得政府許可並加入同業工會後才能營業;催收人員需通過專業訓練並領有證書,且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等方法催收,業者若違反規定,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壹仟萬元以下罰金。

該草案擬定後,所謂替債務人擋債的營業項目如「雨後春筍」般浮出,其中又以「債務託管」最讓債務人趨之若鶩,近期內更擠進各大搜尋入口網站上之熱門關鍵字排行,可見目前債務人面對債務催收仍舊感到非常困擾、並且對於債務託管一詞定義尚未清楚瞭解…

「債務託管」服務解析
在金管會、法律及銀行的認定上,並沒有所謂「債務託管」這個名詞,而所謂的債務託管手法,說穿了就是「從債務人身上再狠狠的剝一層皮,之後請消費者不要再理相關催收信件或電話」,此類完全無法根本解決問題甚至加重債務人負擔的不合理服務。

一般遇到的債務託管收費有幾種狀況,大致上皆為「預收」費用制。一種是收您總負債的2%(例如,負債100萬就要先付2萬元的債務託管費用);另一種則是您有幾家債務銀行,就收幾次託管費,每次收取的金額則約在新台幣2,200元上下。

破除債務託管迷思
一、債務託管後真的不用擔心會被催收?

通常債務託管服務在收費之後,會指導「債務人不用理會銀行的催收以及聯
繫,因為依據法規來說,催收是違法的」。

前述說法實為斷章取義、不負責任的說法,主要目標還是企圖誘惑債務人從口袋掏出錢來。債務人在付費前需要先問清楚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完整的禁止催收法令應是:「催收人不得於晚間10點至早晨7點間行使催收行為」,所以其他時段債務人仍會受到催收騷擾,並無不法。

二、「債務託管」後可以暫時不用繳款、且銀行不可催收?
既然說政府、銀行皆不承認有「債務託管」一詞,何來上述不用繳款、不可催收之「漫天大謊」?且當債務人無法負擔債務時,託管的方式是直接請債務人「不處理債務」為原則,如此一來,債權仍舊在債務人身上、利息仍舊不停止的恐怖循環,無疑是給債務人再來個雪上加霜而已。一年過後,債務人仍舊需要面對該債務,甚至是排山倒海而來的利息負擔。

三、透過「債務託管」,債務可以減輕約2至3成?

坊間「債務託管」聲稱可以將債務減輕2至3成,其實是請債務人藉由「不理會」的態度來對銀行反制衡,已達到跟銀行談判的目的。

首先,簡輕負債壓力的方式有許多種,依照不同債務人的狀況各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依照消基法規定,該服務聲稱可減輕2至3成已經造成「廣告不實」之說法;其次,真正合法減輕債務負擔的方式,則可能可以透過「債務和解、協商、破產」來做公平、公正、公開且合法的處理程序來進行,委託債務管理師將債務人之財務狀況做總體分析,透過正統的法律途徑,擬定證明後向地方法院提出申請,再由法院宣判聲請成立與否才是。

對於已經深陷困境的債務人來說,債務託管所建議的方法無疑不是脫債務人下水。試想,既有合法途徑,債務人何須透過此等方式解決債務呢?


躲債不實際 債務仍延續
「債務託管」到底是針對人性所創造出來的市場,針對債務人心理上的弱點,加以攻擊,且認定債務人會因為債務纏身而忘了顧慮自己的權益。當債務人一上當,選擇了躲債逃避方式,當期限過後不僅是讓債務負擔增加,甚至影響到自己的生活,所以OK忠訓國際提醒債務人,千萬要謹慎小心,慎防受騙。

現行合理的債務處理途徑有許多,例如貸款、債務協商、債務和解、破產等,當債務人遇到債務困擾或者無法解決時,應冷靜下來思考自己的財務狀況,例如,研究自己的負債比例、負債總額,究竟適合哪種債務處理方式?或者真的不知如何處理時,尋求合法途徑、且資源豐富之債務管理師,一樣可以得到合理的諮詢及解決辦法。
標籤:
瀏覽次數:46    人氣指數:646    累積鼓勵: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10/14 .15 戴晨志演講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加油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11 01:38
他, 52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