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人喔,天生就是十指不沾陽春水,
芙蓉如面柳如眉的少奶奶命(我自己這樣想)。
我就是不能生氣,不能煩惱,不能操勞,
當然也不能熬夜。偏偏我大小姐,
前一陣子朋友約我夜夜笙歌,
於是我忍不住給她粉墨豋場一下,
給她天天夜夜晚歸。好啦,中獎。
姑娘我的三叉神經痛的老毛病發作嘞。
天ㄚ!三叉神經痛有多痛,你知道嗎?
就好像有人同時拿三把菜刀在狂砍你的臉,
或者是用打火機燒你的下巴一樣。
那種痛實在是會讓我想問蒼天,我到底辜負了誰,
要受這樣的焚心之痛。
慘的是臉在痛,書還是要教阿。
於是我抱著我那抽筋的右臉去教書,
然後上課還要說笑話。臉在燒,嘴在笑,心在揪,手在抖的情況下上完課。
好不容易熬到總算要下班回家。
就在這時,有一位正在追我的男生打電話給我,
說他要接我下班。沒有考慮,我立刻答應了,
因為我的臉太痛了。
結果他來接我後,提議我們去吃個飯,
當時因為下了課心情放鬆,臉比較不痛,
所以我就答應他去吃晚餐。但我也有告知他,
我的頭很痛,希望用餐後我可以去看醫生。
沒想到,飯吃到一半,因為絕咀嚼物食刺激到臉頰,
它又開始爆痛。用餐期間,我痛到整個人趴在桌上,
久久不能回神。等到我淚眼汪汪的再抬起頭來時,
想開口請他帶我去醫院掛急診的時候,
我發現對方正在....................................................偷吃我碗裡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