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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無恥的三星,讓我們唾​棄韓國人
作者: 春風阿唄 日期: 2012.04.04  天氣:  心情:
你知道奇美、友達、華映、瀚宇彩晶高階主管被美國判刑的原因嗎?
據知,奇美、友達、華映、瀚宇彩晶高階主管被美國判刑的罪名是 : ”聯合操控價格”。這在美國是重罪。
而美國之所以注意且展開起訴的原因是:

韓國三星(Samsung)的營業主管主動到美國投案( 沒有被判刑:無罪 ),並提供所有台灣各面板廠參予控制價格的公司及相關事證。

結果:
美國法律是主動投案並提供資料者可以免罪(這三星早就知道)。其他被起訴的則一律求處重刑。
所以現在奇美董事長到美國服刑,還有幾個業務經理也在服刑中,友達上訴中,如果沒成功,李焜耀也跑不掉。

註:台灣的這幾家電子公司 被南韓三星電子! 高層出賣,都被判刑十幾個月以上,( 如果記憶無誤南韓三星是面板界的龍頭 )。


韓國人?打擊我台灣,所用的手段之狠,無法想像。

還要看韓劇嗎?還要買韓國貨嗎?還要對著韓星尖叫嗎?
想想吧。

請給他用力傳




面板保衛戰 郭董踢館歐盟:三星是抓耙仔

奇美電遭歐盟處以鉅額罰款一二○億台幣後,鴻海集團總裁、台灣首富郭台銘相當火大,昨日以大股東身分,帶著經濟部常務次長黃重球,到歐盟駐台辦公室踢館抗議。他除了向歐盟提出六大聲明外,更痛罵累犯的韓國三星是「抓耙仔」,才是操控價格元凶;他問大家:「三星累犯自首無罪,合理嗎?」他更強調,這是台韓的經濟戰爭,但政府不僅漠視,還阻礙面板業登陸。

郭台銘昨日下午是在經濟部的安排下,由奇美電董事長廖錦祥及黃重球陪同,親赴歐盟駐台辦公室與歐盟官員會談,原本經濟部長施顏祥要親自陪同,但因立法院有事,改由黃重球出席。歐盟駐台官員原本還以為是祕密會議,結果會議還沒結束,大批媒體就蜂擁而上,歐盟官員被嚇了一跳,直接把媒體趕到一樓大廳等候,會議結束後,郭台銘由廖錦祥陪同,從容面對媒體。

郭台銘表示,他是八日從電視跑馬燈看到奇美電被重罰的消息,因此昨天才以奇美電大股東身分跟歐盟說明,順便抗議,希望事情能有機會獲得解釋。

郭台銘強調,站在股東立場,他應該來抗議,因為這是一場經濟的戰爭,政府應一同作戰保衛權益。「他們(指韓國廠商)用各種方法要打死我們,但台灣不能沒有面板產業,雖然辛苦、艱難,但我很有信心不會被打倒,也會學到教訓,從競爭對手把錢賺回來。」郭台銘表示,鴻海是二○○五年才跨入面板產業,並不知道什麼「水晶會議」(the Crystal meetings,指業者討論價格的會議)的事情,也沒參加過此會議。

郭台銘表示,不論台灣面板廠是「二虎」還是「三貓」,最大的老虎還是韓國的三星及樂金,「若他們老大及老二不參加主導面板價格,台灣的老三、老四決定有用嗎?」

郭台銘說,他完全同意國際間針對不公平競爭或壟斷做出處分,但是韓國三星過去曾因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涉及壟斷價格,違反「反托辣斯法」而被歐盟處以罰款;這次在面板問題上,三星可算是累犯,卻因當汙點證人受到法律保障免罰。

郭台銘語帶不平與怒意地說:「來溝通爭的不僅是法理,也求公平性。三星過去被處罰,但這個累犯這次做『抓耙仔』自首無罪,不知者(指台灣廠商)賣給韓國廠商卻被重罰,我問大家:這公平合理嗎?」

郭台銘對歐盟提出的六點聲明,主要是質疑歐盟處分的案子,在時間點、計算基礎、法律程序、最後罰金結果上都有問題,同時也未給奇美電說明機會,他並表示要看歐盟如何回答,再決定是否上訴;歐盟方面則表示「會進行了解」。

奇美電 挨重罰

奇美電子被歐洲聯盟指控參與價格壟斷遭重罰,大股東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提出質疑。歐盟執委會表示,奇美原本可無須繳交或繳較少罰金,卻選擇拒絕與歐盟合作而被重罰。

南韓三星電子、樂金顯示器及台灣的友達光電、奇美電子、中華映管、瀚宇彩晶4家生產液晶螢幕(LCD)廠商,被歐盟指控參與價格壟斷。其中奇美與友達分別遭重罰3億與1億1680萬歐元。總計台灣4家廠商被罰款4億3392萬5000歐元(約新台幣173億元)。

郭台銘昨天下午對歐盟提出5問,並說不輕易付不該付的錢。

歐盟公平競爭委員會執委會發言人陶瑞斯(Amelia Torres)答覆中央社記者詢問時表示,執委會並沒有指控郭台銘對廠商舉行卡特爾會議知情、參與價格壟斷。

她說,但奇美電子內部人員對於廠商舉行操作價格的卡特爾會議確實知情,因為他們要不就是參與其中,或者曾被告知會議結論,而且他們的姓名都被記錄在歐盟的「反對聲明」與決議文件中。

公平競爭執委會曾於去年7月遞交反對聲明給友達與奇美等台灣生產LCD的廠商,聲明中指控這些廠商涉及價格壟斷,違反歐盟的公平競爭規則。

歐盟調查,奇美與友達等廠商在2001年至2006年與韓國的三星和樂金舉行約60次的集會磋商如何價格壟斷。但郭台銘質疑,2001年至2006年間奇美的LCD產量並非最大,為何罰得最重?

陶瑞斯表示,歐盟所定的罰款標準是依據各廠LCD的產量規模,或是奇美銷售到歐洲市場的電視、電腦與筆電螢幕的數量而定。

她說,台韓6家廠商於 2001年10月5日至 2006年2月1日籌組卡特爾的4年多期間,三星與樂金電子的市佔率確實比較大。

陶瑞斯表示,但三星與樂金的罰款低於奇美,是因這兩家廠商在歐盟寬容告示(Commission s Leniency Notice)的調查期間,選擇與執委會充分合作,奇美也有相同的機會,卻未善加利用。

她說,從2001年10月至2006年3月,三星坦承操作價格,奇美在這段期間也有坦白從寬的機會,若奇美選擇與歐盟合作,也可能無須被處任何罰款。

她又說,就算是在2006年3月之後,若奇美可選擇與歐盟合作,說不定仍可獲得減輕罰款的待遇,但奇美並未選擇這樣做。

此外,郭台銘多次強調,歐盟的處分在法律層面上應先通知被處罰人,但奇美電子至今並未收到任何文件,違反一般法律作業常規,影響股東權益。

陶瑞斯表示,陳述處以罰款原由的全部決議文字尚未通知奇美電子,只是因為標準作業程序,最快幾天之內,奇美就會收到通知。

她說,歐盟宣佈祭出罰款決定的可操作部分,如指出台、韓公司參與卡特爾及罰款金額,於歐盟公開宣佈之前,已先傳真給奇美電子;而且歐盟決定處以罰款的前一週,即已通知奇美的律師;長達140頁的決議文件,也詳盡說明罰款計算的方式。

她表示,奇美在收到通知的3個月後,可決定是否繳交罰款或繼續上訴。若奇美決定要上訴,可提供銀行擔保或繳交臨時付款(provisional payment)。991211

合理嗎?郭董痛批抓耙仔免罰

中央社記者張良知台北10日電)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今天針對台灣面板廠商被歐盟重罰表態,痛批累犯的韓國三星是「抓耙仔」,才是操控價格元凶;三星累犯自首無罪,合理嗎?

奇美電因涉及聯合壟斷液晶面板價格,遭歐盟判處3億歐元(約新台幣120億元)罰款,郭台銘偕奇美電董事長廖錦祥等人,今天下午親赴歐洲經貿辦事處溝通。

郭台銘會後表示,與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李篤溝通過程中,特別提出面板出貨數量及計算基礎的問題,希望能瞭解並釐清罰金計算問題。

郭台銘強調,奇美電以前最大的客戶是韓國的三星及樂金顯示器(LGD),而奇美電賣給三星及樂金再出貨給歐洲的面板,此次好像也計算在奇美電的數量內,針對此爭議點要求歐盟方面提出解釋。

郭台銘表示,鴻海是2005年才跨入面板產業,並不知道什麼「水晶會議」(the Crystal meetings)的事情,也沒參加過此會議。

郭台銘表示,不論台灣面板廠是「二虎」還是「三貓」,最大的老虎還是韓國的三星及樂金,「若他們老大及老二不參加主導面板價格,台灣的老三、老四決定有用嗎?」

郭台銘說,他100%完全同意國際間針對不公平競爭或壟斷做出處分,但是韓國三星過去曾因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涉及壟斷價格,違反「反托辣斯法」而被歐盟處以罰款;此次在面板問題上,三星可算是累犯,卻因當污點證人受到法律保障免罰。

郭台銘略帶怒氣地表示,來溝通爭的不僅是法理,也求公平性。三星過去被處罰,累犯這次做「抓耙仔」自首無罪,不知者(指台灣廠商)賣給韓國廠商卻被重罰,這公平合理嗎?9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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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05 08:57
她, 33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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