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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兒非親骨肉 當12年爸一場空
作者: 別逼我出草 日期: 2011.09.29  天氣:  心情:
更新日期:2008/05/25 04:09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疼了12年的兒子竟然不是自己的親骨肉!
這是新竹律師公會律師蘇明淵3年多前實際受委任的案例,在當事
人同意下,曾當過歌手的蘇明淵,把這個天倫之痛,創作成音樂,
替當事人唱出這份殘缺的父愛。



「再見吧!我的男孩」是蘇明淵的音樂創作,歌詞一開始是「愛能
不能把它分兩半?拿走該你的一半,剩下的我可以收藏起來,永遠
都不再重來…」讓聽者感傷。


蘇明淵過去以「蘇兒真」的藝名享譽歌壇,後來考上律師。3年多前
,他接到某貿易公司老闆A先生委任,要和其前妻打「確認親子關
係不存在」的訴訟。



蘇明淵說,A和前妻12年前就協議離婚,會再有交集,純是因其前
妻離婚後發現懷孕,所以在離婚約7個月後,A當了爸爸,且考慮其
前妻經濟不佳,由A監護、照料兒子。

蘇明淵說,A12年來身兼母職撫養兒子,也始終沒有再婚,父子間
的感情非常好。誰知孩子12歲那年,孩子的母親寄了張附有DNA檢
定報告的存證信函給A,告訴他兒子的爹另有其人,而他們想讓孩子
認祖歸宗。


蘇明淵說,剛開始他以為A會羞憤難當,不要兒子只要銀子,但沒
想到A卻堅持只要孩子,告訴他DNA已經不重要。雖然初期訴訟對A
有利,但後來卻碰上了法界見解改變,A極可能面臨敗訴。



蘇明淵把實際的狀況分析給A了解後,經過長考,A最後的決定竟
是要讓愛自由,趁著孩子還小、不懂事,避免傷害擴大,就順其
自然的讓兒子回到生父、生母懷抱,由A獨吞這個天倫之痛,就連
12年來的教養費用也分文未求。



蘇明淵說,孩子被帶走當天,A拿出一本相簿,裡面有12張照片讓
他難以忘懷。那是一張張男孩一路從小嬰兒到大,每年過生日吹
熄蛋糕上蠟燭的畫面,蠟燭的數字從1到12,一個不缺。男孩接過
後,走向他的親生父母,卻也不斷的對A哭喊:「爸爸再見」。


蘇明淵把這段包裹在冰冷訴訟後的親子之愛,譜成了「再見吧!我
的男孩」,計畫在5月30日以蘇兒真之名發片,和聽友們分享。


蘇明淵的部落格名為「律師歌手蘇兒真的部落格」,網址為
http://www.wretch.cc/blog/ninthch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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