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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為劍道而住居留所
作者: 夏雪宜 日期: 2010.08.23  天氣:  心情:
年少時,只能以荒唐度日來形容自己,只能去遊玩,那怕是離家出走,這樣子的事都做過(XD).
因為愛玩,時常三天雨頭沒回家算是正常的,總是玩到過足了隱,才會想到自己還有個家,所以常常被上演失蹤記.[:u]

記得在高中玩社團時,有次為了全國劍道盃大賽,和社友們拿著劍道護具和木刀、竹劍,就直接坐車南下到高雄去參加比賽.當然也還是沒向父母說就溜去了高雄參加比賽,後來,比賽結束後,又在高雄玩了幾天,回到台北時,都已經過了1個禮物,回到台北時,已經將近半夜,沒也有公車可以坐,所以,只好背著劍道護具和木刀、竹劍,從台北火車站,沿著承德路一路向北走的走回家,就在到了大同區時,剛好遇到警察的臨檢站,被警察攔了下來盤問,沒辦法,當時未成年,又一個人三更半夜的背著一大包東西在路上走,在被警察盤問完後,就聽到盤問我的警察對另一個警察喊說:「找到報失的人口了!」然後回頭來和我說:「你知道你失蹤了多久嗎?你知道你父母有多擔心你嗎?你背的是什麼?」後來,我就說出了自己的失蹤記原由.[:-]

後來,讓警察送我回家,必竟當時三更半夜又沒有公車,沒想到第一次坐警車時,卻是在三更半夜時,要被警察送回家.但本以為是要被送回家的,結果可能是因為太晚了,家人都睡了,我被送回了家鄉,但卻因為身上沒有鑰匙,也進不了家門,而警察又連絡不上我的父母,到最後,我本來想說不麻警察,乾脆我就睡在家門口,但警察擔心我會出事,就把我留在派出所裡,但因為派出所裡沒有床,僅在居留室裡有休息的地方,最後,警察安排我在居留室裡休息.就這樣子,當天晚上,我坐上了警車,在居留室裡住了一晚,但我並沒有犯罪,而是因為有家卻不得其門而入,只好委屈在居留所裡住上一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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