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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局外人
作者: 深藍 日期: 2012.01.02  天氣:  心情:
其實,在這邊認識的朋友,離婚的朋友比較多,也許你們遇到了不好的配偶,
不過只要相信愛,一定可以找到合適的人,至少我是這樣想.

我比較痛苦的是,她不是壞人,雖然在當妻子與媳婦,也許她是不夠周延,
但是她絕對是一位好人,也是好母親,(雖然她管教小孩很嚴厲)
會下定決心分開的原因,是無法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不然,我願意再努力看看的.
去年以為給她時間辭掉工作,學開車,上課,加上小毛球的努力(把乾淨的房間,弄成有點髒)
可以讓我,能在家裡有點生存空間.不過似乎自始至終,都只是我個人一廂情願的看法而已.
沒法住在一起,更不用想以後會發生哪些問題了.不是嗎?如果早知道這樣,
我會更早提離婚的方案的.這樣對彼此都是最好的.

有時候,很難向局外人解釋我的心情,畢竟,我想應該很少人與我有相同的遭遇.
我羨慕你們,也許正因為遇到一個明確的壞配偶,或是對方也不想養小孩,
也省了小孩在對方手上的牽掛,自己自力更生,未必不是一條明確的道路.
還在婚姻中的,不要去羨慕誰走出來,好好經營現有的婚姻,明確的清楚彼此有沒有共同的路?

積極的離婚,也是另一種正面的作為,不過~~~前提是建立在當初錯誤的婚姻.
先向自己與配偶坦承與認錯,再來考慮彼此要往哪裡走,是否還有彼此協調的空間?

對於我的婚姻,我切實反省了,也認錯了.認錯後,就是要承擔後面的責任.
不要以為離婚拍拍屁股就算了,責任遠比那紙離婚證書要來得大.
經濟能力是最務實也是最現實的,所以想離婚,想結婚都得想清楚了,
畢竟,不是每個配偶,都是有肩膀的人.而每個離婚的case,都是獨一無二的,
對於不是當事人的我們,都是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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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1-27 20:09
他, 56歲,新竹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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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05 22:07
她, 4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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