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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為愛朗讀。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9.我與他們.環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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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關於,回眸。
作者: 遠離後 日期: 2009.03.01  天氣:  心情:
                           
      
   『回眸』是蔡智恆的作品,他是誰?他是痞子蔡。
 
   因為迷糊,於是沒有注意到這本書其實是集結了三篇中
   篇小說。所以當看完第一篇「回眸」時,並不曉得已經
   看完了,轉至第二篇的首頁時,還在期待作者會交待日
   間男和夜間女的結局,這會兒才終於發現原來故事已經
   結束了……我的心底冒出了些許的怨念,「就這樣?就
   這樣嗎?嗯,就這樣了。」帶著小小莫名的不愉快繼續
   翻讀第二篇「遺忘」,大概是因為這樣的心情,於是當
   他問我好不好看時,我這樣說了,「回眸比較有意思。」
   可是當我再度投入在「遺忘」的章節後,最後竟忍不住
   的感動,忍不住的紅了眼眶,這就是文字的魅力啊……
  
   「回眸」裡的日間男和夜間女,每日依靠著字條,來回堆
   疊他們的情感。我記得文裡曾說到,『這樣的對話面對面
   只要花一分鐘,可是在抽屜裡的字條卻要花六天。』
 
   不曉得為什麼我覺得很幸福,每天到學校都有所期待,今
   日的他(她)不知道會留給自己什麼,是窮極無聊的冷笑話
   ?還是又咒罵了哪位可惡不留情的老師?又或者是聽見了
   哪首美麗的歌,看了哪本有趣的書?
 
   閱讀的時候,我的腦海裡想起了多年前的一部日劇『跟我
   說愛我』,因為劇中的男主角是聽障人士,於是深愛他的
   女主角跑去打工買了傳真機,只為了在見不到面的時候,
   還能和男主角溝通說話,就像正常人一般的談天,女主角
   傻傻的站在傳真機面前,等著傳真紙一點一點的傳送,那
   個表情至今我都記得。記得我的中學時期,班上同學都還
   流行在雜誌的最後尋找交筆友的專欄,幾個女孩嘰嘰喳喳
   的討論要選擇哪一個男孩,然後挑選信封信紙,信的內容
   可是打了幾次草稿,再三確認才寄出,跟著就是期待男孩
   的回信。後來科技漸漸發達了,寫信傳情的人也少了……
   你有多久沒有親手寫過情書了?妳呢,有多久沒有收過情書?
 
 
   「遺忘」裡的遺忘男和記得女,他總是遺忘,而她總是細
   膩的記得每一個片段……讀著遺忘,我問了自己一個問題
   究竟遺忘和記得哪一個比較痛苦?哪一個又比較幸福呢?
  
   想起了韓國那部十分有名的電影,『腦海中的橡皮擦』。
   女主角流著淚說:「我怎麼會忘記,那是你說過的話。」
   記得的男主角從試著努力讓她記得所有,最後只奢望她還
   能記得自己,就算只是片段都好。記得的男主角望著眼前
   遺忘的女主角,他沒辦法不接受,也沒辦法不流淚啊……
  
   於是,記得比較痛苦吧。是的,記得的…比較痛苦。
  
   書中讓我紅了眼眶的那一段說著…

   「我的記性好,是因為我害怕遺忘你的一切。」她笑了笑
   ,「也因為我害怕被你遺忘,所以直到半年前的湖邊烤肉
   ,我又重新開始。」

   『妳要早點回來。好嗎?』
   『因為我覺得,我快要忘記妳了。』
   「在你忘記我之前,我會回來的。」
  
   於是,記得比較幸福吧。是的,記得的…比較幸福。
   那一天你因為失去什麼而傷心?
   那一年你因為夢想什麼而離去?
   那一夜你因為誤會什麼而背叛?
   這一年你又因為遺憾了什麼而歸來?
  
   有好些年,因為思念,因為害怕遺忘自己是愛你的而書寫
   。因為愛,於是屬於你的記憶,一點一滴都是如此的珍貴
   ,即使是爭執不休的難堪,是你忿怒轉身的殘忍,還是我
   們淚眼相對的歉意,在那些年的白晝黑夜裡,我始終安靜
   的,持續的與文字一塊記錄你和愛情,有微笑也有淚…。
 
   我曾經這樣說過…
   『所有在此時此刻折虐妳的情緒,無論妳願不願意,它都
    會過去。疼痛會遞減,淚水會輕盈,記憶,很可惜的是
    它也會逐漸淡去。』
 
   「我會不會遺忘?」我說。 「妳會不會記得?」你問。
   「我會不會記得?」我說。 「妳會不會遺忘?」你問。
  
   「就在剛才,我試著閉上眼睛,把你一步一步的抹掉。
   然後你很徹底的消失了。接著我又慢慢的把你找回來。
   遺忘你和記得你,我想知道究竟是哪一個比較費力?」
 
 
   近年我的記性越來越差,甚至有錯亂的情況,所以總在和
   他爭論時,敗陣下來。然後有些難過的擔心自己未來會面
   臨更糟糕的狀態,而他總是開朗的笑著,跟我這樣說著:
   「我會記得啊,記得妳,記得帶妳回我們的家。」
 
   莎士比亞.哈姆雷特
   『迷迭香,那是回憶。親愛的,請你牢記。』
 
   遠離後.文字慾
   『我親愛的男人啊!
    就算愛著我是一種痛苦難受的事,
    就算記得愛過我是一件悲傷受罪的事,
    就算…就算是再大的哀苦、再深的愁悵吧,
    也請你不要狠心遺忘,不要把我從你的記憶裡毀滅。
 
    因為我還努力的想要記得你,記得你給予的悲與歡!』
  
  
  
 

                       PS.
                        沒有談到的第三篇『遇見自己,在雪域中』,
                        對我這位讀者而言,這篇比較像是旅遊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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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3-06 16:17
她, 35歲,桃園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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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3-06 00:24
他, 36歲,亞洲其他,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3-03 09:41
他, 45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3-02 08:51
他, 36歲,歐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3-01 09:45
他, 36歲,歐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1 09:49]:

amazing,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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