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105997
 自由不是真幸福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出賣 出賣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自我催眠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我恨妳............
作者: 自由不是真幸福 日期: 2007.09.24  天氣:  心情:






恨一個人比愛一個人辛苦,我這樣說,有沒有嚇著你



妳曾經愛一個人 愛到放棄愛他 帶著傷心離開嗎?


又妳曾經被一個人深愛過 當他絕望放棄時 妳才發現妳沒好好把握他嗎?



『要怎麼樣可以忘掉一個人?』在心裡這樣問自己,但自己也知道,這麼問,


就必然忘不掉了,因為瑣碎而無關要緊的,自然就不存在記憶之中,


必須想辦法忘掉,


必須繞道而行,必須矇住眼睛摀住耳朵佯裝沒有知覺的,也就忘不掉了。



原來 愛



是要在兩個人都站在同一個時間的光點上才會產生



否則 剩下的只有痛苦



不論是自己還是其他人



感覺都一樣 呼吸不過來的痛




而我 心情正是非常難過與不甘心



這感情 不值得我猶豫 不值得我考慮 不值得我愛過妳


這種回憶 不值得我提起 不值得想起 不值得哭泣



這是每個傷心人都會騙自己的謊話 我也是這樣騙著自己


但是 通常很少人能做到


而且 一邊告訴自己要勇敢 一邊等著對方會不會回來找我們!


頻頻看著手機 希望響起的是她的號碼


在故做堅強的包裝下 心能有完整的形狀嗎?


為什麼我們得這麼用力地去忘掉一個我們深愛的人,不是『曾經』深愛,



是依然深愛而且眼看著將會永遠深愛的人,這是什麼樣的機制和邏輯,



我們必須窮盡一生,去將那些捧在雙掌上戀戀不捨的、等待了一生才得到的,



心愛得不得了的記憶,用力地抹掉。



不愛的也就不需要忘掉,不夠愛的也就不需要忘掉,不需要忘掉,



因為一轉身就遺忘了,下一秒鐘就被取代了,但是這樣愛的,用了所有的眼淚,



用了全身的力氣,用了所有的煎熬和辛酸去愛的,



為什麼到頭來反而必須要狠狠地遺忘?




又能如何放棄了愛


難道連想念也能丟個一乾二淨


或許只是被迫無奈的接受對方不愛我們的事實


有人說 趕快去愛另一個人是治療心痛的好方法


但是誰願意當那塊海上的浮板


都是苦笑


卻止也止不住




上天何必給人那麼多的感官神經?


傷心的人永遠比幸福的人多



不是嗎?










終會有那麼一刻,像是忽然按下了電燈的開關一樣,

你可以選擇一屋子的黑暗冷清,或是滿室的光明溫暖,

然後你明白,真正地愛一個人,便不可能以恨來忘記他。


『……Sometimes I love you, sometimes I hate you,


when I hate you, it’s because I love.』


我也想點一支煙,撐著下巴,對著一杯紅酒發呆,


聆聽Joni Mitchell這麼悠悠地唱著,然後心裡再清楚不過,


愛情,就是這麼一回事













標籤:
瀏覽次數:448    人氣指數:8048    累積鼓勵:38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出賣 出賣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自我催眠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3-11 21:25
她, 98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31 14:40]:

哼~~都給妳囉~^^

 
時間:2008-03-11 21:25
她, 98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31 14:40]:

ㄏ~~要的話~都給妳~~ㄏㄏㄏㄏ

 
時間:2007-12-10 00:13
她, 98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11 15:56]:

......要以身相許嗎~~?^^

 
時間:2007-09-27 16:36
她, 99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7 17:40]:

........當機訴妳電腦不好~~跟我的文章有關 ?

 
時間:2007-09-26 02:11
她, 46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6 11:04]:

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

 
時間:2007-09-26 02:10
她, 46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6 11:05]:

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不想放!

 
時間:2007-09-26 02:10
她, 46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9-25 16:22
她, 46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5 16:26]:

啃~~~


這是一篇有氣質的文學ㄟ


還給偶喇曬~~~


要偶照片做什麼啦~~~


我現在要用氣質取勝啦

 
時間:2007-09-25 07:17
她, 45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5 16:05]:

真的嗎???


這樣偶會害羞ㄟ


妳好壞喔~

 
時間:2007-09-25 03:56
她, 40歲,亞洲其他,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5 16:07]:

如果沒有愛就不會恨


青春是沒有結局的


生命也是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