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190354
 五十米深藍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你我相約定百年...(五)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徵 朋友 ^^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網路戀情相對論
作者: 五十米深藍 日期: 2007.10.30  天氣:  心情:
網路戀情,現正發燒中!多少人深陷不可自拔,殊不知,萬般煩惱皆由心生~善哉!善哉!

其實網戀這玩意真的是個新玩意,是大約十年前才開始的一種新的戀愛規則,兩個人沒見過面,卻可以相愛。
往好的一面看,是我們終於不再只靠外表尋找另一半,大家都有機會以內涵取勝;往壞的一面看,卻也因為見不到對方,所以虛情假意更容易獲得偽裝,小則劈腿狂歡,大則詐騙破財,有心人可說更是如魚得水哩!

最原始的網戀,應該是所謂的 BBS 吧?現在各大專院校都還有呢,其實這種電子公佈欄應該是拿來意見交流的,不過該流的流,想交的也交得不亦樂乎就是。

那是真的完全見不到人,只憑一個ID、一個名片檔、幾篇文章來認識對方的,沒有愛寓的套房、也沒有個人資料或是日記、更沒有照片相簿,一切都得憑本事,兩個人聊得來,慢慢交換資料,交換照片或是約見面,很多有趣的名詞可能都是那時出現的,好比說一些長相太偏離期待的,女生就被叫「恐龍」、男生就被稱為「青蛙」、恐龍的網友常被取笑為「龍騎士」,這些名詞我想任何一個六年級男生都可以耳熟能詳。

在網路上的男女關係,常有幾種:

最普遍的就是網友了,愛寓的各位都在這邊交了很多朋友,祝各位永遠順心如意;

網戀則是情投意合的進一步交往,僅限網路的親密,透過文字傳達思念與愛意,兩人浸盈在虛幻的愛河裡;

網愛,進一步親密就變成18 禁的玩意了,這個不適合公開討論,在此不表。

我們都看過很多網戀的例子,結果有好有壞,同時也看過更多在網戀中痛苦的例子,抓不到對方的心,搞不懂對方的想法,太多太多…

網戀,或是網路戀愛,whatever,撇開場所是在虛擬的網路上,其實雙方的互動就跟一般的戀愛沒有兩樣,但是就因為它的場所是如此地特殊,是這樣地建構在一個看不見的基礎上,使它比正常的一般戀情多了一份無法掌握的特性,多了種飄忽的不安定感。

其實,我要說,網戀很多特質,跟我之前說過的『曖昧』很像喔,呵呵,這樣講是不是讓人很多問號呢?

在『曖昧』之中,你可以擁有對方的所有資料,但是你心中明白,你沒有立場管他;

在『網戀』之中,你可以擁有管束對方行蹤的權力,因為你們的關係已是網路上的『男女朋友』,但是你卻不一定擁有對方的所有資料,常常鞭長莫及。

看出來了嗎?在『曖昧』中缺乏精神上的『立場』因素;在『網戀』中缺乏實際的資料,雖然原因不同,但是結果常常一樣,就是你並無法確實地掌握對方,造成些許的不安全感,而這也常是身在網戀中的人所面對的難題。

那就見面罷!給所有還在網戀之中的人的建議,別想太多,時候到了,就見個面罷,把彼此的戀情降落到踏實的地表上,別在空中飄散了。

很多人在探討網戀可信與否的問題,我說,別再鑽牛角尖了吧,這就是一種新的愛情方式罷了,沒必要去排斥或是嗤之以鼻,只是,大家注意,建立在虛幻的愛情終究難以長久,就好像根基不夠穩的房子容易倒塌一樣,早晚還是要把感情著落的現實面方為上策,在此,祝所有人都找到自己的幸福,不管是現實上或是網路上囉 ^^
標籤:
瀏覽次數:2044    人氣指數:64484    累積鼓勵:3122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你我相約定百年...(五)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徵 朋友 ^^
 
住戶回應
 
時間:2007-11-06 21:48
她, 38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6 23:11]:

噗 那就徹底獨立給他看囉 XD
當他突然發現妳怎麼不太需要他時 就換他慌了 XD

 
時間:2007-11-06 16:25
她, 44歲,基隆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1-04 00:54
她, 38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4 19:09]:

可以溝通溝通囉 他要是為你們的未來打拼, 當然也無可厚非, 不過也要有空聽聽妳的感受嘛 ^^

 
時間:2007-11-03 00:14
她, 38歲,高雄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3 11:54]:

是囉 ^^

 
時間:2007-11-02 17:56
她, 44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1-02 14:44
她, 44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2 16:24]:

那...嗯 就不要說吧...XD

 
時間:2007-11-02 10:47
她, 44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2 11:17]:

等妳要嫁的時候再說吧 XD

 
時間:2007-11-01 23:34
他, 44歲,台中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2 00:35]:

施主觀念正確 善哉!善哉!

 
時間:2007-11-01 23:33
她, 38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2 00:36]:

嗯 我之前的女友 也都是網路認識 見面交往的 這樣沒什麼不好啊

 
時間:2007-11-01 19:33
他, 38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1-01 21:08]:

或許吧 ^^ 每個人看法不同囉 ^^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3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