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39,593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289374
美月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液態之愛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前途得靠自己前進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婚姻條件^_^
作者:
美月
日期: 2008.05.01 天氣:
心情:
"婚姻"是滿足人類社會基本需要的泉源
而夫妻關係更是人類關係中最親蜜的一種關係!
也異於其他如親子、兄弟、姊妹關係來自於同一血源而是來自於『愛』
在充滿『愛』的家庭中
人的煩惱、情緒、不安、懼怕……等都能得到適當的發洩、安慰、支持與鼓勵
因此,"家"常常被人們形容成『避風港』。
"婚姻"的幸福與否是需要夫妻兩人不斷的學習成長
互相包容、尊重,適時的表達自己的感受
把愛與關懷說出來,讓對方也知道你的感受
如此兩人坦然相見又互相尊重保有隱私
衝突的發生自然減至最低
幸福的婚姻沒有不勞而穫的
婚姻是一個漫長的航程。在慢成的婚姻航程當中,不但有風浪之險,而且有礁石之虞
如何避免婚姻觸礁,以下幾點建議供參考
1幸福婚姻靠繼續不斷的經營
婚姻絕非「一勞永逸」之事。因此,除個人的職業活動之外
,舉凡家庭事務與子女教養等一切工作,夫妻倆人均須投入
,並在親密關係的氣氛下,使合作與溝通同時進行。
2莫將對方辛勞視為當然之事
在家庭責任以及權利義務上,必須將對方和自己看得同樣重
要;希望對方多關心自己,就先關心對方。須知現社會中維
持夫妻間良好關係的力量,是介於二人之間的感情或愛情,
而不能再靠傳統上硬性規定的角色理論。
3容許並鼓勵對方繼續成長
要使對方得有機會,發揮他的自我潛能,以期臻於自我實現
的境界。因此,在夫妻間不宜再有尊卑之分;即使機會有先
後之別,亦須考慮以後彌補,以避免造成「我為你犧牲一輩
子」的遺憾。
4容忍對方擁有相當自主的生活空間
莫想把對方全部佔有,也不宜將自己全然依賴對方;安全之
下而有適度自由,才是符合人的心理需求。因此,在金錢、
時間、社會活動等各方面,讓對方擁有適當的彈性自主的空
間,以期有助於達成前條所指讓人繼續成長的目的。
5保持人知覺的敏銳度
而且必須隨時代而進步,隨年齡而改變。對人的知覺,常因
個人經驗、閱歷,知識、年齡以及時代要求而改變,如夫妻
二人相對的人知覺,因時間的改變而產生了差距,彼此間就
難免會有「越看越不順眼」的危險。。
6莫將外面的煩惱但回家來
憑添夫妻間親密關係的新變數,從而影響家庭應具有的避風
港功能。在競爭劇烈的都市社會中求生活,挫折多、成功難
、煩惱是無可避免,只有家庭的溫暖,才能使在外面承受的
生活壓力得以舒緩。因此,夫妻之一方在外因挫折而有煩惱
時,只可將對方視為傾吐委屈的摯友,不可把對方當做遷怒
的對象。
7嘗試培養夫妻間的共同興趣
憑使兩人在不得不分途就業現實下,能有個超現實的合而為
一的生活目標。屬於業餘的工作也好,屬於休閒的活動也好
,只要是合於兩人的興趣,就會有助於雙方溝通,維繫並增
進彼此間的感情。
希望大家的婚姻都能非常美滿!!
標籤:
瀏覽次數:
337
人氣指數:
10697
累積鼓勵:
51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液態之愛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前途得靠自己前進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5-18 16:31
他, 48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8-05-18 20:20]:
恩...是在泰國拍的~~
^_^泰國有名的遊樂設施中的風景
時間:2008-05-05 21:05
他, 45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8-05-05 23:18]:
怎麼說呢??
時間:2008-05-02 18:45
他, 39歲,基隆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5-02 00:11
他, 48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8-05-02 10:46]:
哈哈~~想也沒用呀!!>_<
只能先替以後想摟!!@_@
時間:2008-05-01 19:59
他, 39歲,基隆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8-05-01 23:14]:
什麼東西好看呀??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