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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新聞眼:勞委會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09.26  天氣:  心情:
新聞眼:勞委會應全面清查,國內各大企業濫用『責任制超時加班』的嚴重違規狀況,及提高相關罰則。**『工程師休克亡 家屬指過勞死』**本文摘錄自中央社 分類:生活情報2010/09/26 23:24工程師休克亡 家屬指過勞死《本文原置於奇摩-法律與教育小魔女部落格〈媛柔〉》
更新日期:2010/09/26 11:59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6日電)29歲男子徐紹斌在南亞科技擔任工程師,今年1月間在家猝死,家屬認為死因是工作加班超時導致過勞死。勞保局官員表示,本案醫師見解不同,將送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


  徐紹斌的爸爸、媽媽今天在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陪同下,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徐爸爸說,徐紹斌民國95年進入南亞科技擔任工程師,期間每個月的加班時數都在95小時以上,最高曾經1個月加班139小時,過世前6個月平均每月加班80小時。今年1月11日凌晨,發現徐紹斌趴在家中電腦桌前,沒有呼吸心跳,送醫仍不治。


  徐爸爸表示,台北地檢署相驗屍體證明書指出,徐紹斌直接死因是心因性休克,向勞保局申請職災死亡認定時,勞保局以「心因性休克猝死與加班時數無關」,不願意認定徐紹斌是職災死亡。


  黃淑英指出,徐紹斌原本月薪新台幣4.4萬元,加上加班費可領7至9萬元,但是公司將他升為資深工程師後,片面更改工作為「責任制」,薪水只剩下4.8萬元,加再多班也沒有加班費。


  徐媽媽說,公司還要求徐紹斌要寫論文,徐紹斌進公司3年每年都得獎,過世前論文還得到全廠第1名,可是過世後公司卻不認定他的死因與工作有關。


  勞保局給付處副理蔡素櫻表示,本案不同醫師有不同的醫理見解,部分醫師認為超時加班並不會影響徐紹斌的病情,因此本案9月已經送交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儘速辦理。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王素琴說,勞委會從來沒有核定過製造業是責任制,且核定勞工工作為責任制,不是業者片面來認定,應該經過勞委會認定,並經過勞資雙方協議認定工時,且須向勞委會報備。


  對於有業者誤用「責任制」的定義,王素琴說,這已經涉及違法,依法可處業者6000元至6萬元罰金。9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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