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79261
 ~牛奶紅豆妮~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9/09/10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9/09/13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9/09/12的日記
作者: ~牛奶紅豆妮~ 日期: 2009.09.12  天氣:  心情:
法官斥扁 一人貪戾一國作亂

更新日期:2009/09/12 03:06
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承審扁家弊案的合議庭,在判決中重話責扁為一己之私,縱容家人與身旁親信
以權生錢;且高舉改革大旗,私下行貪腐事實
斥珍藉權勢地位,獲取鉅額私利,公款私用,與民間企業主往來,失所分際,將陳水扁的總統職位,限縮於為財團豪閥服務。
扁案判決書包含判決本文、附表及相關錢流程圖,總共厚達一五二三頁。

雖然還未正式印刷製作判決正本,但合議庭仍用了一頁多的篇幅,重話斥責扁珍的貪腐行徑。背棄人民託付期待 難為表率

判決理由指出,陳水扁曾任律師、立委,受外界譽為正義象徵、形象良好,有幸獲取人民信賴,榮登元首之位,擔任我國第十、十一任總統,現仍享有卸任總統禮遇條例的各項尊崇,本應將「作之君、作之師」銘刻於心,秉持總統高度,為民表率,殫心竭慮,以福國淑世為己任。

陳水扁卻為一己之私,縱容家人與身旁親信,以權生錢,致未能秉持廉潔自守、忠誠
真枉為人民對他之期待啊~~~

以上轉貼
標籤:
瀏覽次數:24    人氣指數:224    累積鼓勵: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9/09/10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9/09/13的日記
 
住戶回應
 
時間:2011-12-04 16:32
他, 56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