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徒步經過台北縣景文科技大學旁的下坡路段,被該校蔡姓學生騎機車擦撞,兩人先動口後動手,蔡姓學生把張的左眼打到破裂,不顧對方下跪求饒,還是一直猛打,結果張的眼球掉入顱內、眼睛失明。
張姓男子的右眼本來就弱視,如今左眼又被打瞎,兩眼全盲,無法再回到職場,連平日生活起居都必須仰賴家人照料。台北地院昨天判決,蔡姓大學生應賠償張姓男子六百零九萬餘元,扣除先前蔡家已付給的兩百萬元,須再付四百零九萬餘元。
張姓男子事後聲請假扣押,卻發現蔡姓學生名下已經沒有資產,而蔡已超過廿歲,張也無法要求蔡的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法院判賠的四百餘萬元,可能追討無著。
張也已另提刑事告訴,檢方依重傷害罪起訴蔡姓同學,目前在法院審理中。
去年十月十九日晚上,廿一歲的蔡姓大學生下課後,為趕赴下一堂課的教室,騎機車經過學校圍牆旁的下坡路段,廿九歲的張姓男子正好路過,身體遭蔡的機車後視鏡擦撞,蔡人車倒地。
發生碰撞後,張姓男子詢問蔡姓學生有沒有受傷後才離去,但張想到手機掉在現場,折回去尋找,蔡姓學生見狀怒罵「回來又要做什麼!」雙方一言不合,大吵起來。
蔡姓學生認為,張姓男子走在機車道上,違反交通規則。張則認為,校園內的路沒有分什麼人行道或機車道。雙方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蔡因為當時天色昏暗,且眼鏡被打掉,氣得猛打張的頭部、臉部,還要張下跪。
張姓男子一下子就被打成重傷,看不清楚東西而下跪求饒;但蔡姓同學不罷手,張的左眼被打得滿是鮮血。路人報警,將張送耕莘醫院急救,醫生找不到他的左眼,再緊急轉送台大醫院動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