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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EX
作者: o(.‵‵.)o~Lin 日期: 2011.03.27  天氣:  心情:






今天看了一部電影

叫做 「 前度 」


是Twins的阿嬌演的!



我覺得劇情很深入人心




很多人都會為了一些小小的事情爭吵
而其中一方就會進而的理所當然說出:分手。



當在彼此都很後悔的情況下分手






後面不管交的女朋友感情多好
只要一碰到那位EX 就會想回到以前吧。




有時候我都不太懂這幾句話



沒有你 我也不想要活了
我的生命沒有了你 就沒有意義




以前我也這樣對我前男友說過
但現在從情傷中走出來

就覺得當時說的那幾句話很可笑
感覺自己就是個很可憐的人
需要別人的同情才能繼續走下去






不過要是我男朋友遇到EX還對他有意思
我就把它剪掉= =


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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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9 16:07
他, 54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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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8 07:59
他, 99歲,新北市,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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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8 03:39
他, 39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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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7 23:17
他, 36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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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7 23:05
他, 33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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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7 21:24
他, 33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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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7 21:04
他, 38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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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7 20:53
他, 44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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