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來說,一旦解除婚姻關係 (
即法庭已作出離婚判令),雙方將不再是對方的配偶,並可以
自由再婚。
原本作為配偶而享有的某些權利,亦將會在離婚後喪失或受到影響,例如:
前度配偶之人壽保險的利益
社會保障
稅務優惠 (例如已婚人士免稅額)
前度配偶之僱主所提供的醫療保險
有關婚姻任何一方訂立的遺囑或家庭信託基金。雙方於離婚後均會喪失某些由婚姻法例賦予的權利,尤其是婚姻居所權利。
但關於子女方面,父親或母親在離婚後仍會保留本身作為父母的責任 (
除非法庭另有發出命令),並須向子女提供生活費。
離婚後,法庭對各方頒布的經濟供養或財產分配的命令(如有)將會生效,關於任何子女的授產安排命令(如轉移/接收財產),或更改授產安排的命令亦會生效。所有涉及子女撫養權的命令亦會在發出後即時生效。
當婚姻維持不下去時怎麼辦?
不談離婚的理由,先看離婚的現象,是舊傳統的瓦解也好,是對婚姻價值的懷疑也好,逐年增加離婚率是一不爭的事實,離婚或許是為了更好的將來,但畢竟是一件令人難過的事,除了對個人情緒的責難外,因離婚帶來的家庭變動是生活壓力主要來源,對大人如此,對年幼的孩子就更為沉重了,在離婚過程中,對父母關係的急遽變化,小孩其實是很迷惑的,過去互相親、相愛的爸媽,突然互相生氣叫罵,小孩可能會認為自己是爸媽生氣的原因,因為自己造成父母的異離(是不是我不乖?),而這個委屈、孤獨的小孩,以往有父母可安慰、可訴苦,現在卻投靠無門,因為爸媽也在自己的婚姻失敗中痛苦掙扎。
離婚對小孩可能會造成很多負面影響,面臨離婚的小孩可能會遭受憂鬱情緒、睡眠不良、學業表現下降、自尊降低、自社交退縮、和身體不適等症狀的侵害,長期的問題是遭遇離婚家庭的小孩將來不容易和他人建立關係,尤其是具承諾性質的親密關係,這些小孩會害怕將來遭遇到和父母相同的下場。
或許諸多難解的問題造成婚姻無法維持,不過正面臨離婚姻的父母,在調整自己的同時,千萬不要讓孩子變成是離婚另一個受害者,畢竟無辜的孩子並沒有太多的選擇,
如何做可降低對孩子的傷害呢?底下提供幾項方法給面臨離婚的夫妻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