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363136
 霸女涵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早上 07:41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真感謝你們唷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何必相認呢
作者: 霸女涵 日期: 2009.09.14  天氣:  心情:
與朋友相約吃炭烤

在店家前面停機車時
往裡頭看

咦~
好像看到一張熟面孔耶
而那個人也在望著我
(((小聲)))詢問朋友說
你看
那人是不是"某某某"阿
他說 對阿


入座之後
[:|] [:|] [:|]
有些尷尬
因為他就坐在隔壁桌
而我的位置剛好跟他相望
要與朋友換位置
朋友卻虧說
怕啥 不敢相看逆 [X-D]
該覺得羞愧的是他又不是妳

這樣說是有理拉
可是他一直往我們這邊看
我覺得這樣很怪咩 [:-x]



他是
多年前的一個玩伴
認識好幾年之後
突然變化成一段曖昧情愫

因為他生活不檢點
又誤入歧途沾上安ㄟ
還有
他因為做了偷雞摸狗的事
被判入獄10個月
再加上
我給他多次坦承的機會
他卻一昧的說謊逃避
因此我火大了
就這樣一刀兩斷


詢問朋友說
該不該打個招呼阿

因為與他同桌的
是一個女人加一個小男孩

朋友說
既然他無意相認
那何需理會他

於是
我們就吃著炭烤
喝著啤酒閒聊了

我問朋友說
若換成另個朋友"吉"也在場
你想
吉會不會過去跟他打招呼阿

朋友說
絕對不會的

我納悶的問 為何呢
朋友說
因為幾年前那件事
他家的人
無故指責吉又說出一些傷人的言語
所以吉哪可能先主動

後來
我們又好奇著
那會是他的老婆小孩嗎

可是
又好像不太像耶

因為
他雖有與小孩互動
但看似兩人之間很生疏的樣子

而且
就鄰桌的距離
從頭到尾
並未聽到小孩喊他爸爸
只看到他
殷勤的挾東西給女人小孩吃







過了許久之後
他們買單準備走人時


突然出聲對我們說

阿你們也來這吃東西喔

我們只是點個頭
然後他們就走了








挖哩勒
[(-*] [(-*] [(-*]
他也太瞎了吧

我與朋友一致認為

既然起初不相認
又何需在離開前多說這一句

不管那是不是他的老婆
他這樣
她不會覺得奇怪嗎

算了
反正那是他家的事
況且
他那張嘴厲害的很
無論啥事都很能掰的
標籤:
瀏覽次數:67    人氣指數:1227    累積鼓勵:5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早上 07:41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真感謝你們唷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9-15 02:08
他, 52歲,雲林縣,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16 02:12]:

嗯阿
根本是多此一舉嘛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