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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曾經~~~
作者: vivi 日期: 2011.07.23  天氣:  心情:
真愛是鬼魂,大家都在討論,但真正見過ㄉ有幾人,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維持戀人跟夫妻之間ㄉ關係,不是性,ㄝ不是婚姻ㄉ那一張紙,ㄦ是兩人之間ㄉ吸引力.



愛情是沒有信用,才會用性來纏繞彼此ㄉ關係,期待彼此之間有所謂ㄉ牢固,偏偏激素分泌有限,很顯然這個方法不妥,婚姻關係有如契約,雙方不滿意,隨時可以撕紙走人,結婚並不是最大ㄉ保險.



吸引力是將兩人關係拉近ㄉ原動力,因為吸引才讓兩人走在一起,吸引力一但消失時,ㄝ是兩人緣分達到盡頭時,其實吸引力就是距離美,一但消失就難找回.


在一起並不代表沒有距離,這種距離是一種各自ㄉ空間,戀人之間,夫妻之間都應保持各自ㄉ空間.一點點ㄉ隱私,就是恰當ㄉ距離,ㄝ是無窮ㄉ吸引力ㄉ源頭.



當然,保持距離不是故弄玄許虛,更不是搞失蹤,ㄝ不是彼此隱瞞和欺騙,否則就會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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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1-09 23:31
她, 41歲,屏東縣,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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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3 02:37
他, 48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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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3 02:24
他, 54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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