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56,106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668534
糖 ° 罐子ღ〃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資訊分享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當大家都只注意風向往哪飄時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資訊分享
作者:
糖 ° 罐子ღ〃
日期: 2010.11.16 天氣:
心情:
車險保費不可列舉抵稅
Q:小張每年為愛車繳交的強制險、任意險保費,少說也有2萬元,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能不能將這些支出列入2.4萬元的保費扣除額中抵稅?
台北市國稅局今(10)日表示,所得稅法只把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健保、勞保、農保、國保、軍公教保險及學生團體保險費,納入2.4萬元的列舉扣除範圍內。而強制險、任意險,或是其他責任險保費,則是為了不特定第三人所支付,與所得稅法規定不符,因此不能列入保費扣除額。
2010-11-10,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標籤:
瀏覽次數:
182
人氣指數:
5382
累積鼓勵:
2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資訊分享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當大家都只注意風向往哪飄時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3-03 09:16
他, 51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2-11 19:44
他, 99歲,台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2-08 21:21
他, 99歲,台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2-06 16:15
他, 99歲,台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2-01 07:53
他, 99歲,台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21 02:28
他, 43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10 03:47
他, 48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23 02:50
他, 9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22 19:29
他, 48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上一頁
|
下一頁
[
最前頁
]
[1]
2
[
最末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