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五點多起床
有點累...書看不下
開始吃吃東西翻翻網路新聞
捷運殺人事件...個人看法有些不同(無關對錯)
首先,世界上有多少人出生是被父母所遺棄
必須透過第三人而生活,甚至被賣或其他,反觀事件中之主角
於此部至少是無憂的....
一個二十歲的年輕人,遇見問題自我仍有需多空間可以操作
如果不懂該如何面對,至少還有網路,或張老師...甚至於其他的管道
身邊的友人及本人,小時候家中也不好過,國小六年級普畢,被抓去當小女工...
上了高中也必須為生活半工半讀...根本沒力氣想太多
我的那位同學,很早父母就不在了,為了大學推甄,自己想辦法(因阿公阿嬤都不識字),也不懂...
她也不怨,"怨"不能改變事情的發生
父母愛不愛自己的子女,端賴於教育的程度,及他的表達方式和認知亦有所不同
不能端賴表象評論,"愛"與不愛,有些人愛自己的子女很內斂,不代表不愛自己的子女
如同我的父親,我們也覺得他不愛我們,他老人家也說過,有些事,不是每個父母都有能力處理...
無法斷定父母不愛自己的子女,只是當下遇見這樣的問題,不知道該如何面對與處理,以及後續問題如何善了
都是很大的學問....
其次,死刑存廢的問題,這人要不要判死刑,以及處死刑後,對受害者家屬的心靈是不是有幫助
這些都不能畫上等號,不能等量齊觀,只能說死刑存在,對某部分的人是有預防犯罪的作用,會怕被處死刑的人
,不敢殺人,惟對冤獄的受刑人是不利益的,死刑廢了,不能阻止犯罪的發生,同時也不可能降低犯罪率,再者,
其實有變相鼓勵犯罪之虞,我們的社會還沒準備好面對這樣的問題,政府沒準備好,百姓也沒準備好
至於這捷運殺人者,該不該處死刑,社會自有公評!!
任何問題,不該聞雞起舞,要多方觀察與面向思考,自己會有答案,這件事也給大家很多省思,唯一可說的點
殺人者,你不是世界上最差的人,還有比你更歹運的人,他們更努力的生存...你沒有權利殺人,可以選擇
吃藥方式結束生命,但真的沒有權利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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