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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冥婚
作者: 雋嶔 日期: 2012.05.21  天氣:  心情:
冥婚



問:世俗中有所謂「冥婚」者,諸如陽世人娶鬼妻,或者陽世人嫁鬼夫。

這對亡者而言有何等利益?

又,常有情侶因故雙雙身亡(如,同出車禍而亡,或同飲藥自盡等),

彼雙方陽世家長父母,有者會為彼等辦理「冥婚」,這對兩造亡魂而言有何等利益?

示:一、皆沒有意義,僅乃陽世親眷為了心願,或誤以為代亡者了心願而已。

(註:人在生命命程中早在投生前,冥府已註定婚姻運數,即娶何妻嫁何夫早已註定,

當因緣時間成熟時便會牽引相遇,為此了斷夙世善惡諸因果。

以宿世所造成善惡果報,因善報得恩愛相互扶持婚姻感情美滿,

因惡緣果報成怨偶演變不歡離異或第三者出現破壞夫妻情愛而日趨彼此冷淡行同陌路,實也無奈。

故而在世因意外或自殺未能成婚之男女雙方,歸冥後須個別因果論處。

如陽壽未盡當入枉死城補壽,若是應命劫亡則入冥府各殿審斷。

無法如世人所想像能同陽世般還能在冥共同在一起。

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分飛是也。)

 問:一、以有婦之夫另再娶一鬼妻者而言,常有鬼妻鬧房等靈異情事發生,

這是否是電視中江湖術士之穿鑿附會,以訛傳訛呢?

二、通常娶鬼妻者是將亡者之牌位迎回,今若是娶鬼妻者,彼宅中果真有靈異事件發生,

以亡者之靈魂在地府,生魂在墓厝故,彼覺魂豈能造作多少靈異情事?

 示:一、是以訛傳訛。

二、當然不能,僅能作驚嚇之異象而已。

(此示亦為穿鑿附會之說,誇大其詞,實際上無有真實此叩問事件。)

 問:陽世雙方家長父母,為已亡之情侶辦理「冥婚」,這種婚姻關係會被冥府所承認嗎?

若會被冥府所承認,那冥婚之雙方亡魂要到那裡做結婚登記呢?

 示:不會。

 問:一、以世人亡後,陰差神司通常會立即拘引亡魂故,

今陽世雙方家長為殉情之情侶雙方辦理「冥婚」,應是三魂中何魂來參與婚禮呢?

二、即便有陽世所辦「冥婚」之情事,這是否仍須要冥府之准旨方能成事呢?

若無冥府之准旨,陽世所辦「冥婚」之情事豈不是一廂情願而已?
   
 示:一、並無來參加,僅為陽世之儀式而已。

二、是屬一廂情願。

(註:世間有極甚少數之個案有經冥府核備准許之陰陽冥婚。

此冥婚目的是為了斷宿世男女情緣因果方式之一。

因已經由地府請准,其冥婚如同陽間法律合法生效。

故而在陽世之男方可造功行德迴向與冥妻,妻得其功德助力以脫離苦冥得以薦舉靈修法門成就佛道功果。

而冥妻未來數年間,靈修成佛道功果亦會庇蔭護佑在陽世之夫婿,以平安順利渡過種種人生逆旅。

如同在人世間相互扶助,只差別在一在無形陰界,一在有形陽世之分別而已。

此為冥婚之陰陽兩利之實際意義。)


(摘錄:拱衡寶庫之濟世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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