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41158
 演變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徵女生一同全國旅行社泰國芭達雅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踩到鴨子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10戒菸就贏活動開始囉!
作者: 演變 日期: 2010.04.08  天氣:  心情:

2010戒菸就贏活動開始囉!
 
主辦單位 /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各縣市衛生局(所)、董氏基金會
發佈日期:2010/3/22
活動日期:即日起至4月30日前報名


搶救生命大作戰 
吸菸的「參賽者」與不吸菸的「見證人」兩人一組,於4月底前報名參加比賽;在比賽期間完全不吸菸,成功戒菸組即可參加抽獎。活動網址:http://www.e-quit.org/qw2010
比賽期間
 2010年5月2日~5月29日,連續四週完全不吸菸。
 
報名資格
1.吸菸參賽者:年滿18歲,且過去一年持續吸菸的每日吸菸者(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在國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
2.不吸菸見證人:年滿7歲,從不吸菸或已戒菸一年以上,為參賽者之家人、師長、朋友、同學、同事或其他共同生活、經常相處之人等,願意全力支持及監督參賽者完全不吸菸。

報名方式
1.立即上「董氏基金會-華文戒菸網」http://www.quitandwin.org.tw/qw/qw_regist_index1.aspx,進行線上報名。
2.填妥報名表,4月底前逕寄 105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57號12樓之3「董氏基金會」收(郵戳為憑) 或 傳真至(02)2752-7247(以上報名方式請擇一進行,切勿重覆報名;建議採用網路報名,快速、正確又便利。)




活動獎勵
1.成功戒菸首獎:參賽者與見證人共得新台幣三十萬元整 (1組)。
2.成功戒菸貳獎:參賽者與見證人共得新台幣六萬元整 (6組)。
  (感謝  贊助獎金)

活動洽詢
 董氏基金會 電話 (02)2776-6133轉1 ; 各縣市衛生局(所);「董氏基金會-華文戒菸網」
www.e-quit.org

注意事項
1.所有得獎組須配合主辦單位之活動期程,出席公開進行的不吸菸檢測及相關記者會。
2.主辦單位將於5月底在律師見證下進行電腦隨機亂數抽獎,5月31日前確定首獎得主並進行公開檢測;其他獎項的得獎組將統一於6月中旬頒獎典禮當天進行公開檢測,作為複核。
3.「得獎參賽組」如未通過檢測、頒獎典禮的公開複測或因有疑慮而遭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4.檢測及複測結果對於主辦單位及所有參賽組均有拘束力。
5.所有得獎組將於頒獎典禮現場領取獎金支票,惟須依法扣繳所得稅及申報。
6.使用尼古丁替代療法輔助戒菸者,為避免檢測引發爭議,建議於5月15日前停止用藥!
7.「參賽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於比賽一年後進行戒菸成效追蹤評估。




在水裡在火裡 我的愛不變不移

就算時光倒回去 我也追到十七世紀



*在風裡在雨裡 妳的雨傘吹翻過去

 我絕對毫不猶豫 為妳披上我的外衣



#是妳讓我看透生命這東西 四個字 堅持到底 喔…

 如果沒有妳 我的生活回到一片狼籍



△是妳讓我翻破愛情的秘笈 四個字 堅持到底 喔…

 不管有多苦 我會全心全力愛你到底




當妳看進我的眼裡 我的心顫抖不已

妳竟然溫柔的說一句 感覺累了時候讓我抱緊



是妳讓我翻破愛情的秘笈 四個字 堅持到底 喔…

不管有多苦 我會全心全力堅持到底
標籤:
瀏覽次數:463    人氣指數:28343    累積鼓勵:1394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徵女生一同全國旅行社泰國芭達雅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踩到鴨子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4-09 00:51
她, 5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13 00:43]:

依照菸害防制法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未滿18歲者不得吸菸或購買菸品,任何人也不可供應或販賣菸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
未滿18歲的吸菸者必須要接受戒菸教育,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父母或監護人會被處以新台幣2千至1萬元的罰鍰。
未滿18吸菸已經觸法,故不得參加。

 
時間:2010-04-08 22:34

戒了又抽,抽了又戒
極度憂鬱時又再抽
作者回覆說[2010-04-08 22:37]:

那快找個見證人吧

 
時間:2010-04-08 22:19
我要報名 [:%%]
作者回覆說[2010-04-08 22:24]:

你有抽菸喔?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