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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關於小偷的傳說
作者:
夏洛特☆~~
日期: 2007.12.12 天氣:
心情:
兩端
也許你能分辨,新光大樓,和101大樓。
天氣好時,我能從公車上看到遠方的這兩棟大樓,即使陽光亮得刺眼,也像一種比喻。
我,和,你,各據兩端。
這種比喻像是,我和你走在一起,肩對齊肩,不小心碰到,然後分開,小心翼翼地維持一定的距離,不讓肩再度碰上。
為什麼呢?我想,各佔據一定的位置,現階段來講是最好的吧!就像旁人來看新光和101,它們都有一定的地位。
新光和101,消費的強項不同,主攻客群的程度不同,而每個人都清楚自己的喜好與方向;然而,我在這裡,你在那裡,各據兩端,維持高度。
我想,我是不會輕易放下姿態的,所以時間一久,你就會不覺得可惜,自己為何一直站在那端了。
關於小偷的傳說
作者/狼米
世態炎涼,人心不古,最近小偷好像變多了。
關於小偷的傳說,我還聽過蠻多的。就連我自己的機車──小狼50也遭過兩次小偷。
說起來還蠻好笑,因為我的車箱裡一向都沒在放什麼好東西。
第一次被偷的是一件外套。
那是小姑不要的,婆婆就說要給我,於是我把它拿來當騎車專用的防風外套,披著擋風沙用。它的拉鍊是壞的、口袋是破的、外型普通,顏色暗綠,沒什麼特別的。
被偷了,真神奇。
第二次被偷的是一件雨衣。
一樣是小姑不要的,那是她不曉得買啥東西的贈品,婆婆拿來給我。我穿過一次,發現設計很不理想,前開式的、沒有拉鍊,只有一排扣子。下大雨的話,雨水會從扣子與扣子間的縫隙滲進裡面,有穿等於沒穿。
也被偷了,真神奇。
我不太能理解小偷的邏輯。
也許他覺得好不容易撬開了車箱,發現沒值錢的東西,就算是垃圾也得拿一樣才甘心嗎?而同一輛破車,停在同樣的地方,還要撬開第二次,以為會有奇蹟嗎?車主知道被偷過了,怎麼可能還會放值錢的東西進去。
難不成是不同的小偷?全都在偷那一個區域。
現在車箱裡還有一個舊大鎖,那是我從買新車開始就附帶的,根本就沒在用。八成鏽到不能用了吧。下次會不會幹走它啊?
如果真的幹走,那你這小偷也太容易被料中了吧。
我們公司也有小偷。
因為置物櫃沒有鑰匙,所以錢、手機、各種值錢的東西……一天到晚有人遺失。
掛在公用衣架的名牌外套、團購買的各種蛋糕零食,常會在下班混亂之間,被人順手牽羊的穿走、提走。
甚至冰在冰箱的飲料都會被人偷喝掉,每個人的飲料上都會掛名卡,說是不小心喝錯也太扯。
(熊說他們公司的小偷更強,連人家喝過的也照樣偷,看樣子小偷並不是很在意衛生問題。)
曾有人遺失東西,向上呈報,主管調出錄影帶,抓到某人,該某人辯稱沒有偷。
「不然妳打開人家的置物櫃幹嘛?」
「我只是看看而已。」
這種話,說了自己都不覺得好笑嗎,妳沒事看人家的置物櫃幹嘛?置物櫃又不是窗戶,有風景可以欣賞嗎。可見這小偷連謊話都不會說,如果說是不小心開錯還有點道理。
婆家以前更是特別受小偷的青睞。
因為他們沒有鎖門的習慣,總覺得只是出去一下下,在附近而已,而且鄰居也有人在外面納涼聊天,應該會幫忙照看吧。
但偏偏每次遭小偷,問鄰居有沒有看見誰?他們總說:
「好像有喔,有個男人進去又出來。」就這樣。
守望相助個鬼。
明知道鄰居不在,又看見有陌生人進出鄰居家,也不會問說對方是要找誰?有什麼事?就這樣任他們隨意來去,有看見也等於沒看見。
就好像新聞報過的,小偷光明正大的進去搬,鄰居還以為他們是要搬家咧。
現在這個社會幾乎都自掃門前雪,不要太指望鄰居,求人不如求己。
話說回來,那小偷也很厲害,偷到食髓知味,甚至直接從正門進來,如果一進來發現有人在,就會隨口掰個名字說「請問某某在家嗎?」假裝是走錯間。
婆婆不只一次跟我描述家裡遭小偷的過程。
像是,有一次,客廳門一樣沒鎖,她在廚房聽見聲響,出來一看,沒人,但原本放在客廳的小姑的包包不見了。她追出去一看,有個男人的外套下露出一條綠色帶子,正是小姑包包的帶子,開始大喊「抓賊喔!抓賊喔!」男人馬上丟下包包逃走了。每次跟人家聊起這件事時,她都會生龍活虎的再表演一次這個過程。
而我心裡則是充滿不解──為什麼?為什麼不上鎖?已經被偷到習慣成自然了,還是堅持不上鎖。
世風日下,現在的小偷別說大白天就上門了,甚至家裡有人也敢進來偷,人在樓下,他們偷樓上。
小偷都是不得已的嗎?我覺得好像並不是。
很多賊兒現在就像詐騙集團那樣是職業級的,他們似乎把「行竊」當成是自己的專業技能一樣在鑽研。我不太能理解他們的心態。他們知道他們在做的事是錯的,可是卻不引以為恥。就好像那些在電視上討論詐騙集團的名嘴們說的:
「他們有這個頭腦、有這個本事去行騙,為什麼不把這麼優秀的能力拿去做正事呢?」
我不想以為這些都是因為社會動蕩不安、治安敗壞的關係,而是希望以人格的層面去思考。
如果有骨氣,就算會餓死也不會去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想要,就靠自己的實力,正正當當的。
如果沒品格,就算衣食無缺,他還是會覺得別人的東西比較吸引他;選擇投機取巧只因不願腳踏實地,是價值觀的扭曲。
大同世界裡的「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也許只是一種理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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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寧可喜歡壞男人。
住戶回應
時間:2007-12-16 03:03
她, 0歲,嘉義縣,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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