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間,看到一則新聞 這樣的父愛令人動容....... 看到12張照片那裡,真的快哭出來 多殘酷的天倫之痛 分享給大家..........
A和前妻12年前就協議離婚,會再有交集,純是因其前妻離婚後發現懷孕, 所以在離婚約7個月後,A當了爸爸,且考慮其前妻經濟不佳, 由A監護、照料兒子。 A12年來身兼母職撫養兒子,也始終沒有再婚,父子間的感情非常好。 誰知孩子12歲那年, 孩子的母親寄了張附有DNA檢定報告的存證信函給A, 告訴他:兒子的爹另有其人,而他們想讓孩子認祖歸宗。 剛開始律師以為A會羞憤難當,不要兒子只要銀子, 但沒想到A卻堅持只要孩子,告訴他DNA已經不重要。 雖然初期訴訟對A有利, 但後來卻碰上了法界見解改變,A極可能面臨敗訴。
律師把實際的狀況分析給A了解後, 經過長考,A最後的決定竟是要讓愛自由, 趁著孩子還小、不懂事,避免傷害擴大, 就順其自然的讓兒子回到生父、生母懷抱, 由A獨吞這個天倫之痛,就連12年來的教養費用也分文未求。 孩子被帶走當天, A拿出一本相簿,裡面有12張照片讓他難以忘懷。 那是一張張男孩一路從小嬰兒到大, 每年過生日吹熄蛋糕上蠟燭的畫面, 蠟燭的數字從1到12,一個不缺。 男孩接過後,走向他的親生父母, 卻也不斷的對A哭喊:「爸爸再見」...。
恩~我看到新聞時超感動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