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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為愛 低頭 求和 文/吳若權
作者: LESⓣ專屬★罪 日期: 2010.07.08  天氣:  心情:
文/吳若權





情侶爭吵後,誰會先求和,
真正的關鍵,無關性別、也不是個性強弱、勝算多寡的問題;
而是要看誰愛得比較深,誰比較願意珍惜感情。



受邀擔任座談會引言人,跟兩位藝人談感情話題,
主辦單位事先擬了題綱,其中有一個問題是:

發生嚴重爭吵時,誰會低頭求和?





活潑的女藝人不假思索地說:
「當然是男生啊,生氣、撒野,是戀愛中女生的權利!」

不知道是基於該有的風度,或是真實人生中應對的態度,




男演員很爽快地呼應:
「同意!男女交往時,難免會有摩擦,
情緒爆發之後,應該是由男方收拾善後。」





如果他們發言的內容,
真的是愛情世界裡大家都認同的共識,
每對情侶遵循著這樣的遊戲規則相處,




感情應該可以很順利,
至少比較不會因為一時誤解、或意氣之爭而分手吧。

可惜,理智時候的協議,
在情緒衝撞的當下似乎是無法揮作用。

每對情侶、每次吵架,原因和過程並不相同,




結果未必都是男方求和,
所以也不盡然都能在爭執過後言歸於好。

感情基礎比較脆弱的情侶,
甚至禁不起幾次的爭吵,
就可能導致關係破裂,無法復合。

根據我的觀察,情侶發生爭吵之後,
哪一方會先低頭求和,其實跟性別完全沒有關係。



很多年輕朋友聽過我的解說,
比對他們的實際經驗之後,印證了這樣的結果。

究竟誰會表達善意、主動和談呢?



他們經過認真思考,提出另一個可能的原因:

難道是跟個性有關嗎?





例如:比較固執、比較好強的人,多半不肯主動示好,
無論誰對誰錯,個性比較柔弱、溫和的另一方,
就不計前嫌地輕輕撫平彼此之間因為爭吵而產生的裂痕,
然後若無其事地恢復平常相處的狀態,
讓曾有的爭吵如船過水無痕般,
沒有在心底留下任何芥蒂。

個性的說法,或許可以成立。

但是,當情緒僵持不下的時候,
個性再好的人,也有可能翻臉,
或產生「遇強則強」的效應,很難放下身段。

會不會是要看誰的勝算比較大呢?
有一位想法很天真的大學女生問我:
「是不是怕失去這份感情的那一方,應該要主動低頭?」

這個說法很實際、也夠殘酷,已經非常貼近事實了。

但是,我不想把感情的處理方式,
解釋得這麼悲觀,甚至是卑微。

用一個比較正向的角度來看,
害怕在爭吵後就失去對方,
是因為心中對他真的很在意,
對這份感情真的很珍惜。

否則,直接放棄就好,何須多此一舉?

其實,情侶爭吵後,誰會先求和,
真正的關鍵,無關性別、
也不是個性強弱、勝算多寡的問題;
而是要看誰愛得比較深,
誰比較願意珍惜感情,就會主動低頭示好。

重視感情及相處品質的情人,
總會希望發生摩擦後,彼此儘快恢復平靜,
不想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無謂的爭執裡。

願意在爭吵後,
主動將兩人之間不愉快的情緒處理掉,
握手言和,是很成熟的表現。

可惜的是,如果他的伴侶不懂得珍惜這份心意,
就會以為自己位居上風,
從此予取予求,忘了該有的反省與同理。

情況如果往這個方向發展,
感情戰爭之後的和平,只是短暫的假象,
即使貌合,也會神離。
傷痕累累的愛情,將難以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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