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0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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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恐怖事件~~
作者: 2013001 日期: 2011.07.08  天氣:  心情:



麻煩各位轉寄出去,保障女性朋友 樂天寫於 2011年5月7日 15:12 請傳給你認識的每一個女子   我和女兒討論,試探她是否會中招。   我只說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女孩在哭,很可憐...她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   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有地址,哭著哀求你帶她回家,你會否帶​她回家?   我女兒答:如果在附近的就會。   慘!我的女兒也中招了     因此希望大家轉貼出去, 等多的人看到,感謝!   內容如下....   今天聽我老婆講的一個新的犯罪手法,事情是發生在他們一個女同事​的身上。 ⋯⋯  那位小姐下班後,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很可憐...就​過去問小女孩怎   麼了? 小女孩就跟那個小姐說,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 哀求帶她回家可以   嗎?然後指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哭說那是他家地址.....   這位小姐不疑她有詐的,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   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   找到那個小女孩的家以後,她按門鈴,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瞬間失​去了知覺.....   待醒來之後就發現.........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   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地上卻滿佈著...... 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   可憐的是..... 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 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   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 流傳的訊息:請大家:   ∼ ∼請通知你的女兒,老婆,和身邊所有女性朋友。∼∼更多

作者: 林妏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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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7-10 23:52
她, 59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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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0 03:03
她, 59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09 16:52
她, 47歲,高雄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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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9 01:45
她, 59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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