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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那個男人說...
作者: 去冰無糖 日期: 2011.12.16  天氣:  心情:

今天早上看到一個朋友的轉貼分享的影片SAY FOREVER


瞬間回憶一下子拉回到了20歲以前,那時的我很傻很呆,


為了那自以為的愛情,一股腦地付出不問代價的,最後傷痕累累,


因為我的傷痕累累,使得我有很多故事可以寫,有很多靈感可以發揮,


那時的我迅速地累積我的失戀次數,以及我寫作能力的提升(失戀是創作的泉源)


曾經我問自己為什麼明明已經傷得那麼痛,那麼重卻還死心踏地的相信愛情?


我自以為瀟灑地回答說因為,愛情使我的生命更有力量!!!


(很瀟灑,但卻是做作到不行的一個鳥回答)


其實多年以後仔細想想,我只是因為害怕孤單罷了,


我怕一個人去國寶看二輪片,我怕一個人去面對街上成雙成對的刺眼,


我怕一個人承受對未來的恐懼,我怕自己不被人所需要,


因為這樣,我不停地追逐愛情,不停地提升自己的戀愛能力以被需要,


即使被狠狠的拒絕,沒關係我的信仰依然存在。


20歲之前的我真的很囂張啊,怎麼可以那麼自以為是的以為了解愛情?


那時真的很天真的以為只要拚了命的對人好,就是愛情!


很肯定的這樣堅持著,卻同時也深陷在自卑的迴圈裡無法自拔


每一次的結束,都只歸咎自己的外表跟身材不被人所喜歡,


卻忽略了我的付出是否真是對方所需要的?


就像倒水一樣,你只是一直倒卻無視對方的需求,等水滿溢了,情緒爆發了,


感情自然也就支離破碎了。


這些年我寫了很多很多的憂鬱,其中有些還曾經被出版社錄用,


用的還是很娘砲的筆名(我打死都不會說的)


那時,我真的很用心的在喜歡女孩,真的!


也許我的方式她們並不喜歡,也許我的付出對她們而言過了頭讓她們無法負荷,但我是真的很喜歡很喜歡。


30歲的我現在也同樣的很喜歡,喜歡那個當年16歲在火車站跟她表白的自己...


喜歡16歲那年在社團前面被提分手,在雨中走回火車站的自己,


喜歡那年暑假不停的被莫名其妙的心理測驗所測驗的自己,


喜歡那年很青春的跟死黨們,躺在屏東女中前面大喊新年快樂的自己,


喜歡那年冬天,在車上對著外面的女生大喊「小姐!外面冷不冷,要不要進來坐」的自己,


喜歡現在這個被藍莓所喜歡的自己,


30歲的自己,雖然還未飛黃騰達,蓋大屋,開好車,但是


很好,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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