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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朋友的地位
作者: 鼻青臉腫的啦 日期: 2007.09.29  天氣:  心情:

在阿鼻心中,朋友的地位,實在遠比『親戚』高得多。


對親戚,我會選擇逃避。即使,他們實際上並沒有對我做過什麼:只不過偶爾會裝著關心的面孔,暗地裡拿自己的兒子和我比較;又或喜歡將我當成批評的對象而已。


不過碰巧我極討厭向人解釋,只好選擇不相見。


當然,在他們心中,我這個每逢大時大節,都從不現身的『親戚』,亦不見得有多重要的地位。


我的『我行我素』形象早已『深入民心』,大家亦習以為常,在他們心中,相信早已將我歸入怪人類別。


實際上,也許他們的關心是真關心。只是因為我覺得這類親人聚會,比工作應酬更累,只好不接觸。


每人性格/際遇/喜好/命運安排也不相同,嘴巴生在別人身上,誰都有權說話/批評/表達自己的意見;只是,我亦有權選擇不聽不講不接觸吧。


別人的批評是要聽要知道的,否則不會有進步;但最重要,卻是要學會分析和判斷。應改能改,則改之;要勉強委曲自己,做些無謂事情來迎合大眾?大可不必。


譬如我從來不是斯文俊秀男,不過是隨性的流浪漢一個。要批評我不像而立之男,放肆不羈,沒有形象...莫非穿襯衫打領帶,便真的是成功高尚了?我不肯結婚,又與別人何關?這些我都只會一笑置之。


只要不影響和傷害到別人,為什麼不可以我行我素,做回自己?對不起,我只知道要活得快樂,便不能讓人影響自己。那管你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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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9-29 14:00
她, 42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9 15:06]:

隱形戀~

 
時間:2007-09-29 09:36
她, 4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9 15:07]:

嗯~THE SAME

 
時間:2007-09-29 07:36
她, 0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9-29 15:07]:

嗯嗯嗯~~上大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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